突然想到這問題
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
http://www.nsb.gov.tw/page10_04.htm
第 二 條 卸任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第 四 條 卸任總統、副總統之禮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之:
二、犯內亂、外患、貪污罪經判刑確定。
然後貪污扁 已經部分案件 被判貪污罪確定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9%B3%E6%B0%B4%E6%89%81
所以國慶典禮 他最多去當個路人甲 在馬路排隊看升旗
還是空心菜想找誰參加,就都可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