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靠其在立法院絕對優勢,通過不當黨產條例,要清算鬥爭國民黨的作法是違法的。
因為法律不溯既往,是天下公認和通行的鐵則。你怎麼可以制定一個法律,追究七十多年
前的作為?就是殺人罪也有時效的。
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政府派陳儀來接收台灣,成立
日產管理委員會,處理沒收日本政府在台灣財產的一切事宜。當時日產管理委員會有將沒
收之日本政府財產出售、半賣半送、完全贈送之權限。那時政府開支幾乎由國民黨提供。
譬如我自己,十七年前從國民黨黨史會主委退休,三十年年資,其一半是政府公務員年資
,但我的退休金完全由國民黨支付。當時公務員年資和國民黨工作人員年資互通互用;這
種情形是正常的,是非常普遍的。這應該怎麼算?
戰後日本人個人在台灣的財產,在國際法上,應歸還當時在台灣之日本人個人才對,但事
實上全給別人占光了。這一點,中華民國政府實有虧於這些個別的日本人。這在一九五二
年四月廿八日在台簽訂之中日和約也有提到。這雖無法彌補,但這句公道話我還是要說。
現在民進黨絕對不可以制定法律來制裁七十多年前別人的所作所為,因為法律不溯既往,
是民主主義法治國家的鐵則,否則將來法律將制裁你們。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tory/7339/2010655
台灣的經濟已經夠差了 人民的生活已經夠苦了
垃圾資進千杯黨還在拿過去的事情當成鬥爭的工具 操弄意識型態 撕裂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