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1N_BB1JH (HatePolitics)
假設所有人都同意民主制度,那也會同意社會契約論裡的主權在民,因此主權始終歸屬於
人民,政府組織無法分割或讓渡主權。而主張舊金山和約派,一直強調臺灣人民所擁有的
主權,由日本奪走後轉交盟國,我不斷強調這是非事實的說法。
即使中華民國不被國際認同為主權獨立國家,也不影響臺灣人民擁有自己的主權。而且中
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本來就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因為他們各自定義的國土與人民範
圍不符合事實,有超過十三億的中國人的主權不受中華民國管轄,有兩千三百萬的臺灣人
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兩個政府卻各自聲稱擁有對方,這主權界定是模糊的不確實的
。
您最後一段提到,主權國家是政治議題,那代表認定的方式是有問題的。主權是人權的集
合,卻由專制獨裁的組織認定,不覺得問題很大嗎?
生活在北美的人民受到英國的壓迫,而發起獨立運動。請問這時候的美國人擁有主權嗎?
若沒有主權如何發起運動?所以答案還是C啊!不要跟主權獨立國家的認定搞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