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許宗力的體檢報告被公布

作者: yisdl   2016-10-17 19:47:50
國民黨積極栽培的未來南部的戰將陳宜民,公布許宗力大法官候選人的體檢報告
一個醫學背景出身的,好像視個人隱私於無物,以現在的個資法,這是100%的「犯罪行為
」耶
想當初,2005年老胡的病歷被公布,蛆仔那義憤填膺的正義樣
現在如何面對這件事咧?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10-17 19:50:00
?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10-17 19:50:00
05年 綠營分裂,才輸的錯!是01 年(///▽///)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10-17 19:52:00
還有林進興也是 被罵到臭頭
作者: yisdl   2016-10-17 19:52:00
嘻嘻 上一篇的蛆都靜默了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0-17 19:53:00
陳只是說肺部X光異常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10-17 19:54:00
不知拼錯字比較嚴重 還是侵犯個人隱私比較嚴重?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10-17 19:54:00
林進興 是立委選舉,花嬤姪子 落選
作者: yisdl   2016-10-17 19:55:00
這是個人隱私 評論也不行唷
作者: Uizmporm   2016-10-17 19:56:00
陳宜民 掰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0-17 19:57:00
大法官提名人送到立法院的健檢資料。跟胡志強被一排醫師,亂公布,差太多了。胡志強沒有義務繳交健檢資料給那些醫師。大法官提名人,有義務繳交資料給立法院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6-10-17 20:01:00
蛆蛆這時就轉灣了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01:00
立法院可以看 但是不能公開評論或爆料 死魚你這樣也藥護航哦?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02:00
照著資進黨的路線才會贏得政權阿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02:00
醫生在醫院病歷系統也能看到病人病歷 但醫院都會張貼醫護人員不能在醫院公共地區評論或討論病人病情唷 蛆仔不要這樣護航好咩
作者: d60917 (zdspy2號)   2016-10-17 20:03:00
交給立法院是義務沒醋,不過立委並沒有公布的權利,某樓可以讀多一點書(錯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06:00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10-17 20:07:00
死魚是醫生啊,可以問他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09:00
結果後來林進興怎麼了?當蔡英文競選副主委,還被提名選市議員,法官都說沒事沒事了,不就表示這是可行的?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6-10-17 20:09:00
死魚這樣 是自爆自己不是醫生?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0:09:00
蛆蛆標準又變了嗎?? 只要法律上沒罪道德都不用管了??
作者: Uizmporm   2016-10-17 20:09:00
沒啥好護航的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0:10:00
平常不是很愛喊過得了法律門過不了道德門嗎??
作者: hideyoshi   2016-10-17 20:11:00
移花接木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11:00
厲害的護航 佩服橘7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6-10-17 20:12:00
陳宜民最近犯的低級失誤還不少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12:00
標準變的不是吱吱嗎?都不起訴了阿,還有什麼話說?而且走資進黨的路線可以順利執政阿,何樂不為?行政院都可以被佔領而無罪了,這小事小事
作者: nina0577 (我的朋友很少)   2016-10-17 20:13:00
厲害的轉彎 佩服民進黨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14:00
說到護航,遠不及資進黨黨工阿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16:00
啊就承認錯誤 一直扯別人幹嘛咧XDD人家有指示你公開人家的體檢報告嗎?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17:00
沒有扯啊,檢查官都認為無罪了,還是2006年的事,你忘啦?來來來,自由報導最後一段說因推動立法無惡意故不起訴,這不是照著資進黨的玩法玩嗎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不到)   2016-10-17 20:19:00
胡志強和許宗力兩個事件差那麼多,吱吱不要亂扯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19:00
從公布病歷到重新執政 隔了11年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19:00
還是說資進黨的標準又換了?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20:00
隔了11年所以可以轉彎阿?那今年初喊的一例一休不到一年就轉彎是......?不知道欸,如果你自認可以通靈到2027再來告訴我們阿,想像家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0:22:00
以前拿道德追殺宇昌案,現在變成法律無罪就一切OK囉??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23:00
法律無罪就可以是現在執政黨的玩法阿,看看那酒駕大使還有那酒駕立委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23:00
不用扯一例一休了 我這篇文章只點出陳立委公布病情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6-10-17 20:24:00
蛆蛆常常說的道德門又不見了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24:00
阿不是跟你說2006年的類似案例都不起訴了還要吵什麼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24:00
沒想到效果這麼好 馬上釣到我可愛的蛆仔前來護航不枉我一直以來對蛆仔的期待跟標準 非常不錯XD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25:00
還是說資進黨沒犯法的就可以做,其他人有道德瑕疵就不行阿?怎樣?當問到不敢回嘴就人身攻擊啊?資進黨的都這樣啊?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26:00
反應比我想像中的大 嘻嘻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28:00
沒差啊,反正你認為有罪就快去申告啊,不要到時候又不起訴處分,讓檢察官洗你臉啊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0:28:00
按照蛆仔的"道德標準"最起碼也該發文酸兩句,結果看到黨證就自己拆了道德門來護航了 呵呵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30:00
呵欠,資進黨讓台灣人民知道玩道德標準是行不通的,要玩的就是看有沒有犯法,看這5個月就知道了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0-17 20:30:00
腦殘
作者: loggate   2016-10-17 20:32:00
再爛也不該學吱吱...不過吱吱抗議這個也是夠無恥了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33:00
這也能推給吱吱 是吱吱叫陳宜民公開人家病情的嗎?XD最近活躍的國民黨徒 被挑戰一下就原形畢露了 辨識度高XDDD上面罵小段的 這篇馬上急轉彎 髮夾彎過得不錯唷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0:35:00
沒想到橘7信仰那麼不堅定,這麼快就"淪落"到跟吱一樣了
作者: loggate   2016-10-17 20:37:00
所以我說不該學啊~不過人要知恥,看到吱吱雙重標準的嘴臉還不準批評?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0:38:00
你有看清楚新聞嗎原PO?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40:00
這哪是學的 這是國民黨徒的原始創意啊XD拿交給立院的隱私審查資料來公開人家體檢報告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0:41:00
我問你~你有看清楚新聞嗎?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41:00
人家交給你的用意是拿來當作未來投同意票的參考你拿來公布是哪招咧?XDD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43:00
所以你不知道陳宜民做錯事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0:43:00
所以你還是不去看清楚新聞嗎?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6-10-17 20:45:00
國民黨本來就只會殺人貪污跟搞慰安婦呀 很意外嗎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45:00
所以你還是不願意正視他公布人家體檢報告的事實?XD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0:45:00
我問一次~他是怎"公佈"法?說說看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0:45:00
http://tinyurl.com/jlrb7hl 所以goetze覺得哪不清楚?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10-17 20:47:00
哀阿 對區區來說 說人病情 和公佈病情是不一樣的問題是 你還是把人家的隱私病情說出來啦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47:00
你可以觀看 但沒有資格「公開」他X光異常的結果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0:49:00
所以他是公佈了體檢報告,還是提到許宗立的肺部X光異常?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49:00
醫院的醫生在病例系統也能看到病人病情 但不能拿來公開評論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49:00
還是一句老話,資進黨只要沒犯法都可以,其他人只要有道德瑕疵就不行?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0:50:00
所以他公佈了體檢報告?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50:00
話說沒有林進興,誰會知道老胡的病例?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50:00
難道他不是從體檢報告看到 而是直接去調病例?@_@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17 20:51:00
結果自家人做的事情不起訴,也不准其他人做,誰可以告訴我資進黨的標準是啥啊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51:00
好啦 橘7你幹得不錯 我都知道你想表達的東西惹 ^^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0:51:00
陳宜民說的是異常,並沒有公佈病情,對吧?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52:00
異常就是體檢報告記載的結果啊 這還要我講喔?orzzz你沒有體檢報告 怎麼會知道他肺部X光異常?用通靈的?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0:53:00
從體檢報告看到 而是直接去調病例???哪來的腦補????????媽的!連調病例都掰出來了解!!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0:53:00
G是想說有異常不代表有生病所以沒所謂的病情 是嗎?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54:00
我說的是體檢報告啊 你在氣啥啊XD身份不影響他公布人家病情的違法之處啊體檢報告是給立委參考當作投票指南的 不是給你拿來公開的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0:55:00
第二,他沒像民進黨那些醫生,直接拿病例文本出來"難道他不是從體檢報告看到 而是直接去調病例?"這誰寫的?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56:00
這根本不影響他違反個資法的情事啊 跟身份無關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6-10-17 20:56:00
亂凹XDDDDDDD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0:56:00
怎幾分前你自己打的字就忘了?????????????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57:00
你一直不相信他從體檢報告來公布 那我反問你是不是調病例啊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6-10-17 20:57:00
不拿紙本出來 直接講就不算公開喔?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0:57:00
請問他像民進黨那些醫生,直接拿文本出來了?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10-17 20:57:00
蛆蛆:不同啦,他不是醫生,也不知道X光異常代表什麼,問題是,你在公共場所說出來,沒有問題嗎?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6-10-17 20:58:00
越凹越荒唐XDDDDD
作者: yisdl   2016-10-17 20:58:00
這麼簡單的法律常識 到底有啥好爭的咧?Q_Q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0:59:00
照G的說法 個資法直接廢了吧 反正用嘴巴講就都沒問題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1:00:00
自己去看個資法第六條吧~哈~看看他是在什麼狀況下提出許宗力的體檢內容的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1:04:00
願聞其詳 等待你的精闢見解啊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1:05:00
陳是在立法院今天審查大法官提名案時提出的~不明白?
作者: yisdl   2016-10-17 21:05:00
個資法第六條沒有護航到陳宜民啊這是給他審查用的 可以給第三人「看」 但不能公開講或公布不要拗成這樣 好嗎?Q_Q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1:06:00
接下來不用我說了吧?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1:08:00
哪條法律有規定大法官提名人要公佈病歷啊? 說一下吧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1:10:00
你要不要查查個資法裡有沒有用到"公佈"倆字?然後你順便查查個資法裡"公開"都用在哪查完了我們再來談談公開講或公"布"(你打錯字)的問題
作者: Yolosnow (生活很無聊)   2016-10-17 21:12:00
所以林佳龍落選了阿 讓胡志強當了3屆市長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1:12:00
然後請告訴我~他違反哪一條?
作者: Yolosnow (生活很無聊)   2016-10-17 21:13:00
那陳宜民受到了什麼逞罰?
作者: yisdl   2016-10-17 21:13:00
這種就是公開講啊 不然誰會知道許宗力肺部X光異常?麻煩g大告訴大家一下 好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1:13:00
你查了嗎?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1:13:00
我不需要查啊 我只問你陳符合第六條哪一項可以免除
作者: yisdl   2016-10-17 21:14:00
在陳宜民今天講之前 許宗力肺部X光異常是公開資訊嗎?我也看完第六條了啊 無法幫陳宜民護航到啊
作者: Yolosnow (生活很無聊)   2016-10-17 21:14:00
goetze你高醫的學生嗎? 哪哪跟蔥..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1:14:00
你口口聲聲說違反個資法~請問違法哪一條?
作者: Zphoenix (細雨雙羊湖)   2016-10-17 21:14:00
蛆蛆又開始崩潰跳針了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1:15:00
就違反第六條啊....
作者: yisdl   2016-10-17 21:15:00
護航成這樣 真的是不負眾望:p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1:16:00
你講不出來說我護航?第六條哪一項嘛~說說看呀我提醒喔~他可是在審查大法官資格時提出的喔~不是開個記者
作者: yisdl   2016-10-17 21:18:00
第六條每一條都無法免除陳宜民的錯誤啊 我幫你QQ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1:18:00
會爆料喔~~你再想想喔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1:18:00
你連法條都沒看就來護航也是奇葩...
作者: yisdl   2016-10-17 21:19:00
就面對了啊 只是你很難接受自己的錯誤 我也沒辦法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7 21:19:00
噗!!!!!!!!!!!!!!!這樣的程度說我護航啦!笑死我了!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1:21:00
goetze是不是連"不在此限"都不知道意思啊
作者: Zphoenix (細雨雙羊湖)   2016-10-17 21:21:00
蛆蛆也知道要趁現在博一把 現在不跳針 以後也沒得跳了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6-10-17 21:29:00
慌成這樣 可憐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1:33:00
就一個吱障在造謠,連新聞連結、視頻都沒有的垃圾文,我打關鍵字公布病歷、陳宜民只搜到你這篇造謠文,垃圾人造謠很爽嗎?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10-17 21:36:00
樓上才是沒認真看內文 拍拍
作者: yisdl   2016-10-17 21:40:00
我講出事實而已 不要那麼氣憤好嗎?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1:42:00
樓上這麼捧原po想必是有看到陳宜民公布病歷的新聞或視頻,拿出來秀一秀,至少我根本就沒看到相關報導。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6-10-17 21:43:00
蛆蛆專職硬凹抹黑 不意外啦
作者: loggate   2016-10-17 21:43:00
對於吱吱造謠,真的是要特別注意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6-10-17 21:44:00
八卦板有蘋果的連結耶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1:44:00
哇,今天爆料的人連段視頻都不拿出來,還能信誓旦旦,到底誰硬凹阿?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6-10-17 21:45:00
用關鍵字宜民搜尋標題看到的
作者: yisdl   2016-10-17 21:45:00
不要那麼羞於面對現實好嗎?一下子說不要學吱吱 另一個說學吱吱才能拿到政權然後一個來講這沒有違法 現在又來一個說我造謠XDD國民黨徒 面對現實吧 嘻嘻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1:47:00
你把連結附上再說,連新聞都沒看到是要評論啥鬼?
作者: yisdl   2016-10-17 21:48:00
上面說小段那這篇又拿出新聞連結了嗎?嘻嘻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1:48:00
又不像黨工那麼閒,每則新聞都有看。
作者: yisdl   2016-10-17 21:49:00
公開新聞 那需要用到黨工啦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1:49:00
你先去把上面推文看過吧 連結都給了
作者: coolorphen (楊梅職訓99期電機控制)   2016-10-17 21:49:00
東扯西扯,照照鏡子找褲子穿好嗎?
作者: loggate   2016-10-17 21:50:00
蘋果的新聞我看了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1:50:00
別人垃圾你也要當垃圾?你干脆說一堆敗類都沒人管,幹麻要管你對吧?
作者: loggate   2016-10-17 21:51:00
跟林進興會同一堆醫師直接把病歷解析表拿出來公佈根本是兩個概念
作者: yisdl   2016-10-17 21:51:00
悲傷過度狂噓? cc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6-10-17 21:51:00
對耶 推文也有連結
作者: yisdl   2016-10-17 21:52:00
都是同一個概念: 侵犯隱私
作者: loggate   2016-10-17 21:52:00
要比無恥吱吱不用謙虛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1:53:00
兩個概念? 所以偷偷爆料就不算洩漏囉?
作者: yisdl   2016-10-17 21:53:00
好啦 陳宜民算吱吱的話 那是吱吱無恥 嘻嘻
作者: loggate   2016-10-17 21:53:00
這跟林進興那種明顯違法有很大的不同解釋權也不是你出一張嘴就好
作者: yisdl   2016-10-17 21:54:00
侵犯隱私都是一樣的 偷偷殺人跟公開殺人都是一樣的我也沒強迫你不能護航啊 歡迎護航咩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1:56:00
哦,所以吱障認為這樣叫公布病歷是吧?那以後請用這樣的標準來檢驗自己。
作者: loggate   2016-10-17 21:56:00
我發覺你應該去辦兆豐案,你跟丁克華下場肯定不一樣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1:57:00
難怪我打公布病歷、陳宜民搜不到東西。
作者: loggate   2016-10-17 21:57:00
出張嘴就定罪,吱吱自帶buff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6-10-17 21:57:00
XDDDDDDDDDD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2:00:00
開始挑語病閃核心問題囉
作者: yisdl   2016-10-17 22:06:00
搜尋陳宜民不就找到了 心虛到一直開連噓XD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6-10-17 22:09:00
這篇的釣技真的厲害 佩服XDDD 請受我一拜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2:12:00
噓一下就玻璃心,從頭到尾說公布病歷的也就只有你一家言,結果被踢爆造謠還要來和人扯掰是不是公布病歷,真可憐。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6-10-17 22:14:00
健檢報告不算病歷??XDDD
作者: yisdl   2016-10-17 22:14:00
健檢報告算不算病歷 問一下你家人不就知道了 嘻嘻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0-17 22:15:00
健檢報告又不會寫有什病
作者: yisdl   2016-10-17 22:15:00
這種問題其實你摸摸自己良知就知道了啦 只是我知道你疼惜國民黨 受不了真相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2:16:00
既然有吱障要辯陳有公布病歷,那說說看病歷內容有什麼?
作者: yisdl   2016-10-17 22:17:00
但我很歡迎國民黨徒來我這篇繼續耍脾氣 嘻嘻肺部X光異常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0-17 22:17:00
zzz 不用無限上網
作者: a31670323 (小龜^^)   2016-10-17 22:18:00
黨工好生氣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2:20:00
新聞就只有一段X光異常,半年內要複檢,而他這是一年前的健檢報告,立委要求應該給一年內的資料,有何問題?(最好是複檢完排除異常的報告)
作者: yisdl   2016-10-17 22:21:00
或許國民黨徒不認為X光報告算病歷啊 自成醫界一閣所有的檢驗報告都算病歷的一部分啊去看過醫生都知道 檢驗結果都會打在病歷內吼還是蛆仔做醫檢 都不用打入病歷內的? @_@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0-17 22:22:00
誰說 我自費作健檢 不記得會打在病歷
作者: yisdl   2016-10-17 22:23:00
自費健檢當然也算你的病歷啊不然你把你的報告公開給大家看咩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6-10-17 22:24:00
XDDDDDDDD
作者: yisdl   2016-10-17 22:24:00
不過許宗力這個應該不是自費唷 應該是公務員的定期健檢 嘻嘻好了 說完了 國民黨徒繼續護航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2:28:00
以為別人沒看過醫生做過健檢?X光有異常叫你複檢可不代表一定有病,再說一般肺部發炎也可能會有異常,一兩個禮拜好了就沒事,叫你複檢也只是確認看看好了沒。
作者: acln0816   2016-10-17 22:29:00
龜笑鱉無尾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0-17 22:29:00
健檢資料會寫進病歷 不代表健檢就是病歷
作者: loggate   2016-10-17 22:30:00
不要理吱吱就好,兆豐案講得天花亂墜最後咧?馬英九也在外面趴趴走,悲情生物,主子也懶的陪你們玩,只能自慰了。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6-10-17 22:30:00
HIV Ab陽性也不代表一定有病啊 所以可以公開囉??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2:31:00
一個吱吱狂信徒好像以為是公布了X光片或病歷診斷,實際上什麼都沒公布。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6-10-17 22:32:00
蛆蛆只會崩潰 還會幹嘛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2:32:00
可是第六條有寫"健康檢查"也不能耶.......
作者: yisdl   2016-10-17 22:32:00
一堆護航開一堆ID來連噓 哈哈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6-10-17 22:34:00
就說了 kmt會倒就是9.2硬凹抹黑害的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6-10-17 22:34:00
真是太有趣了XDDDDDDD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2:35:00
懶叫比雞腿,你X光片異常原因那麼多,拍攝沒拍好也是異常,誰會因為X光片異常需要複檢來否定司法院長的健康?這樣叫做公布病歷,真是鬼打牆。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6-10-17 22:35:00
不過也對啦 黨工老師是硬凹抹黑大師止兀
作者: yisdl   2016-10-17 22:36:00
無論原因如何 都不能公布啊 到現在還在拗....你去抽血若有血糖異常 就可以被任意公開? 這啥道理呀...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0-17 22:37:00
法律規定不能丟圾垃 法律規定不能殺人搶劫 這樣也可以類比?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6-10-17 22:37:00
法律規定不能殺人搶劫 但國民黨還是殺人搶劫啦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6-10-17 22:37:00
所以只要這個人其實很健康 我就可以公布他所有的報告?XDDDD
作者: yisdl   2016-10-17 22:38:00
你公開說誰誰誰的什麼指數多少 就是違法(這不是常識嗎orzz今天就算指數正常 你也不能公布啊 (這還要我講才知道?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0-17 22:38:00
就很健康 有什不對?
作者: yisdl   2016-10-17 22:39:00
很健康你還是不能公布啊 (難怪到現在還能拗...不要說肺部X光好了 陳也不能說我看你血糖都很正常很好無論正常與否 你都不能拿來「公開」評論
作者: dritcritx   2016-10-17 22:40:00
所以為了證明3k性生活正常 我也可以去偷拍公開囉??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0-17 22:40:00
凹什 我譴責殺人搶劫 不代表我也要譴責丟垃報 懂?
作者: yisdl   2016-10-17 22:40:00
沒想到這種問題還需要「討論」 真有趣 嘻嘻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6-10-17 22:40:00
你譴責殺人搶劫 就該譴責殺人搶劫的國民黨呀
作者: acln0816   2016-10-17 22:41:00
現在是在比國民兩黨誰比較不爛嗎? 呵呵 不都一群秀下限的傢伙而已...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6-10-17 22:42:00
要比國民黨爛 可能得搬出納粹或中國共產黨才行
作者: poolplayer (喜歡撞球)   2016-10-17 22:45:00
哪需要那麼麻煩 DPP多爆幾次 也許有機會黃金交叉呢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6-10-17 22:47:00
社會上沒有那麼多缺乏良知者會支持殺人犯罪組織的
作者: poolplayer (喜歡撞球)   2016-10-17 22:48:00
顏色對了 不就白貓黑貓的問題罷了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2:48:00
健康檢查資料不能公布沒錯,今天陳如果拿健檢資料出來或X光片資料或公布具體病歷如高血壓、糖尿病、高血脂,那當然要譴責。但如果只是說一個X光片異常,醫生建議複檢,陳想表達的意思頂多就是此份健檢報告沒有反應最新狀況,可沒論斷許的健康是好是壞,至少我看的報導是這樣,要惡意解讀的人請隨便,反正台灣不缺乏滿是惡意的看法。
作者: yisdl   2016-10-17 22:49:00
他可以說沒有反應最新狀態 但不能任意公開X光「結果」無論是正常或異常 都不能公開
作者: deeptrance (深邃)   2016-10-17 22:51:00
所以我可以公布說血糖偏高 只要不講出真實數字就沒事了?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2:51:00
好啦,你打電話去給陳宜民,罵他一頓,並要求他為此疏忽道歉吧!
作者: Mark0529 (神)   2016-10-17 22:51:00
陳宜民是國民黨籍,當初公布老胡資料的醫生,不是民進黨籍
作者: yisdl   2016-10-17 22:51:00
當然都是不行的啊 (這其實哪需要討論....
作者: Yinmomaster (白雲流水)   2016-10-17 22:55:00
陳宜民可能是疏忽 但推文真的是妙趣橫生阿XDDDDDD
作者: FMANT (OE)   2016-10-17 22:57:00
林佳龍選上市長了 所以要趕快去巴結陳宜民
作者: spa41260   2016-10-17 23:01:00
原po下標很得妓者的精髓,台灣新聞都靠原po發揚光大,話說當事人許都沒怒控陳,反而是吱吱在這裡吱吱叫,真是頗呵。
作者: sunchen0201 (想哭就要笑)   2016-10-17 23:01:00
這咖還是高醫的 金害...
作者: vpcsb81 (81)   2016-10-17 23:06:00
看文本來以為陳宜民是跟林進興一樣公布病歷表解析 結果差那多……
作者: abcd5566 (aa)   2016-10-17 23:16:00
笑死 看來國民黨很怕許宗力 現在的大法官法界人人在罵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6-10-18 00:29:00
死魚都自覺站不住腳中離不敢護航了,竟然還有蛆死凹耶
作者: kaijai10439 (長不大的死中二)   2016-10-18 00:34:00
其實兩黨支持者會投 有些都是支持者秀下限害的 看那綠kk 再看看這篇推文 硬凹只會讓人覺得可悲
作者: Zphoenix (細雨雙羊湖)   2016-10-18 03:16:00
屎蛆真慘,通常這種明顯KMT吃屎的文,裝死當沒看見就算了這麼高調討打 臉整個歪掉又讓討論度提升 怎麼辦喔 XDDD
作者: yisdl   2016-10-18 08:44:00
還特地發文來拗 噗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8 09:01:00
哈!結果你的程度只能這樣回應呀?一句"特地發文來拗"就當精神勝利啦?哈!不意外喔
作者: Yamapi5566 (文山下智久)   2016-10-18 13:06:00
死魚身為醫師不懂得體檢資料是隱私?
作者: yisdl   2016-10-18 14:23:00
這還需要反駁嗎? 我上面就講過了,資料是給立委審查參考用的,不是讓你拿裡面的結果來公布引述的g姐要發文取暖 我只能尊重惹 嘻嘻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10-18 14:35:00
屎蛆大多被打臉到精神分裂,這種轉彎小CASE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10-18 15:15:00
噗!原來審查中還不能引述相關報告?沒本事就本事嘛躲在這裡追求精神勝利?呵!正面回擊你一篇說成發文娶暖?他的公佈引述完全符合個資法要求,這點不敢面對躲洗到後面的文大喊我勝利?這可真是逗呀!這種人真有趣~第一次遇到這種躲在洗到後面的文在大喊天下無敵的,連芬靈體都不會這樣幹,你當真天下第一!!
作者: rexn (中間)   2016-10-18 17:15:00
公布是正常的吧,想當年老胡還不是被公布
作者: yisdl   2016-10-18 22:30:00
你講一堆還是一樣啊 這種報告可以觀看引用 不得「公開」我一直講你都講不聽 你要我安撫你我做不到啊 這沒辦法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