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提
假設這次蔡英文做完4年OR八年之後
KMT因為黨內沒一個能打的 只好再派馬英九去選總統
又給死亡之握選上 請問這樣有違憲嗎?
因為憲法是說不能連任 在馬英九等蔡英文任期結束後才選
應該算再任
那這樣 有違憲嗎?
如果這樣 阿扁如果沒被褫奪公權不也可以再選總統了?
如果比照許宗力大法官再任的議題的話?
感覺這再任議題很玄阿
有點好奇大家的看法
作者:
yisdl 2016-10-21 20:25:00沒有啊 可以選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0-21 20:28:00連任是接續的 他都卸任了 但他不可能再出來選了吧?
阿扁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 二、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6-10-21 20:32:00
民進黨五都隨便派一個就可贏他了!
馬就看是k政黨推薦寒是連屬還是連屬....阿扁特攝情況就看他恢復公民權嗎連這也特XD
市長是連選得連任一次阿,√√—√√—中間有休息就可以再選。
作者: stvn2567 2016-10-21 23:10:00
以前連宋配就想這麼做 其實俄國總統普丁已經做到了
總統四年一任,過四年就不是連任,大法官八年一任,要過八年才不是連任所以許宗力確實有連任違憲問題基隆地院法官五天說算客氣,照許宗力這樣,前後任間隔只差一秒都算再任不算連任了,所以你總共做16年,中間只有一秒間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