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剛想出一個好方案
: : 大家可以看一下
: : 三年半增加七天
: : 這樣可以滿足各方需求
其實你講的就是緩衝
1.
我也感到奇怪 我看國外的法律立法機關都會直接加一條
"法案通過後半年內要提交到XXX部門 一年內正式施行 五年內要逐步提高到.."
這種方法就是一個緩衝 全自動 由法院裁罰監督
法案一通過 全部的人之都知道有緩衝時間
同時也有執行壓力
而且法案通過時也不會遭遇到太大的阻攔
為什麼台灣的法案要每年都重複手動調整一次??
每年都吵一樣的問題
明明目標就是一樣的不是嗎
2.
另外 法律中的數字訂定都太死板
應該全面改成以公式計算
另外附表給予"簡便速算表" 省去大多數人計算的麻煩
未來可因應時代變遷也不需要每十年就手動又改一次法案 改一次數字
例如:
基本工資 目標至少五年內應調漲到 130%
每年應至少增加5%
類似這樣子的條款
另外 台灣的假日很典型的就是"華人"的假期
三節 什麼的
但又想放耶誕節 一堆西方節日
國定假期不但不連續 而且也對民族不多元
假設你是原住民 有需要放所謂的春節中秋嗎?
穆斯林呢? 基督徒呢?
事實上根據每個人的背景 本來就沒必要統一放假
進公司的時候自己選擇 給個四五大類的放假組合
看要依照哪種民族哪個文化的放假方式
假期錯開了 對老闆衝擊也降低了
而且排假方便 假設勞檢已經嚴格執行了
基本上這會是三贏 同時還能降低生活與營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