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一例一休砍七天假能不能減少勞工總工時??

作者: oneface (savant)   2016-11-18 20:13:10
DPP口口聲聲說一例一休工時會減,加班費以價制量...真的是把勞工當白癡耍。
105年開始周工時40hr,正常公司一週5天,一天8小時,本來就是一例一休,根本不待法
律規定。
所以會1週上6天班的,修法前後只在於星期六的薪水是給2.33還是1.33,工時減在哪?
所以DPP就想了一個話術,叫做加班費以價制量,但是如果你是老闆,你會擔心這種智障
立法嗎?我可以告訴你完全不用擔心,因為你只要操縱員工的薪水結構,就算休息日給薪
5.33倍,你都不會增加一元的成本。
既然休息日給薪不能以價制量,修法前該上班的修法後一樣來上班,砍了7天假,一年多
工作56hr,所以工時到底減在哪?
DPP選前檔砍假,選後硬砍假,勞工看在眼裡,DPP未來20年真的不用肖想拿到我的選票了

※ 引述《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之銘言:
: ※ 引述《jmt1259 (船槳)》之銘言:
: : 又加上推一例一休的過程中間有瑕疵,自己又打臉了自己的「最會溝通的政府」
: : 說。一例一休我原本是不反對啦,但是民進黨自己搞成這樣應該慎重考慮是否要
: : 繼續推啦。
: 昨天出來幫當機部長坦的女性司長回應黃國昌委員的某段我是滿在意的,
: 應該是休息日的工時到底算不算延長工時的那段.
: 昨天官方的解釋是延長工時概念,即施行細則第11條:
: 本(勞基)法第21條所稱基本工資係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酬。
: 但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及休假日、例假日工作加給之工資均不計入。
: 問題就在於政院版新定義的休息日的班,按照施行細則來說,
: 因為其法律位階的不明確,你在這天上班的時間可以不是延長工時,
: 即,休息日給的加班費可以計入基本工資.
: 而,基本工資的範圍是在法定每週40工時的薪水...,
: 雖然有5x8的修正草案,但在相對應的施行細則又不跟著修法.
: 結論: 施行細則11條未修正的情況下,
: 如果以政院版,在休息日工作可以不算延長工時(加班),
: 那麼資方每個月花基本工資,就能合法讓勞工週休一日.
: 偏偏,勞動部的確有送施行細則修正,立院也付委了,但沒有跟著改這條.
: 這大概是黃國昌委員所說的漏洞"之一"吧?
: 保持彈性之下,立法開後門也是處處都有.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18 20:18:00
dpp票很多,不爽不要投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18 20:40:00
垃圾黨不缺你這一票!
作者: f124 (....)   2016-11-18 21:09:00
我們票很多拉 不爽你可以不要投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11-18 21:18:00
冥盡洞:保重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1-18 22:49:00
綠委:不爽不要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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