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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mpaq624 (kengogogo)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分析] 為什麼資方寧願多加班費砍7天假
時間: Mon Nov 21 12:00:08 2016
來分析了(手機排版多見諒)
以月薪30000 =日薪1000= 時薪125
目前週六加班行情約加給1倍薪,有些甚至給到修法後1.34 1.67倍都有(這裡不提那勞基
法扭曲解釋涵說只給0.34 0.67倍就合法了,這樣給沒人會出來)
一例一休週六加班成本:
時薪:臺幣125
125*0.34*2+125*0.67*6=587.5
換算日薪當基準:587.5/1000=58.75%
7天國定假日出勤成本:
加倍給薪 + 一天補修休 =2日薪
共7天* 2日薪=14天薪水
一年365天約52週
7天國定假日 vs 一例一休增加成本
14天日薪=23.83日 休假日加班成本
結論:只要一年加班低於24週砍假日對老闆是比較划算,何況部分老闆早就給1.34 1.67倍
了,不要以為老闆很佛願意多給多少加班費。
那順便分析中小企業 給2例增加成本:
50人企業通過一例一休不砍7天假:
7天假:
50人*日薪1000*14天日薪成本:70萬
一例一休加班費,假設一年有半年都加班
有26週:
1000*58.75*26週*50人=763750
一例一休對50人中小企業成本越約成增加
146萬3750元。
7天假只佔70萬
備註:實際成本會更高薪水有高有低,用30000比較好算。
這次增加成本50人企業約146萬算200萬好了,7天假成本不到100萬,說會倒根本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