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kerkuaitai (K)》之銘言:
: 看到一堆跳腳被砍假的真的很好笑
: 從法規解釋來看
: 辦公室的->每周工時變少,休假增多
: 勞動者->工時不變,加班費多拿
: 從法規來看就是這樣啊
: 什麼? 你跟我靠北看的到吃不到?
: 那你應該去幹你老闆違法跟幹地方政府不落實勞檢阿,幹中央政府幹嘛?
: 沒有勇氣糾舉違法,難道期待資方良心發現給你權益嗎?
: 勞資鬥爭絕大多就是你死我活,請去幹不遵守法律的老闆
: 還有不落實勞檢的地方政府
: 回到以前雙周84、只有一天例假 會過得更好?
: 請把矛頭轉向正剝削你的老闆 & 地方政府,要罵也不要找錯人 勞權才能進步
以上這篇po對我來說是廢文,要回文章對我來說是損失我一篇扣打,但是08就是看不過這
種廢文來帶風向!
我請問一下一例一休的三大漏洞賴局長都親口證實了,根本增加勞檢的困難度,白話一些
抓不到啦!不知道怎麼抓!
不然請支持者來破解三大漏洞再來!
8886(+2)6(+2)4(+4)這個工時=88888+8那麼8886(+2)6(+2)4(+4)違反一例一
休
新版的勞基法嗎?
還有加班費資動部都函文了!
只要月薪包括休息日薪資只要再給1/3倍就好了!
那麼沒給*1.33*2+*6*1.66違反勞基法嗎?
還有假與假的衝突廢老闆把你的休息日和有薪放在同一天你如何說他違法?
都無法證明那天是休息日你能有辦法證明那天是有薪假和休息日在同一天?
再來一例一休的休息日給勞工換補休不給錢,再來不給勞工請補休,幾個月後給勞工吃龜
苓膏你能說他違法嗎?
以上都沒有違法都是合法的漏洞,那麼請問一下勞檢怎麼抓?
勞檢抓不到那麼檢舉有甚麼作用?
只是只會讓檢舉的勞工處於更不利的狀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