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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una2 (路那)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自由時報公會:一例一休變相減薪 自由時
時間: Fri Dec 9 10:55:29 2016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曾韋禎
6月20日 ·
看到一群沒出過社會的屁孩們,在那邊堅持週休二日還要舊制七天國假,且這兩天還必須
都是不能加班的例假日,就完全不意外他們為什麼只能領2XK的爛草莓,這就十足是好吃
懶做的嘴臉啊!
相信自由工會不會丟臉至此。
那些加點班就在哇哇叫的都只是些爛草莓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353379788026243&id=9748463992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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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內容:
自由時報工會
54 分鐘 ·
【緊急聲明:一例一休變相減薪 自由時報工會要求協商】
「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日前完成三讀,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全面實施週休二日,自由時報企
業股份有限公司工會肯定資方於修法完成前,便讓多數單位先行實施週休二日。但「一例
一休」上路,自由時報中有許多工時低於每日8小時或單周40小時的內勤員工,在酬勞不
變的狀況下,資方卻逕行要求增加每日工時至8小時,形同變相減薪,構成勞動條件不利
變更。工會對此感到遺憾,要求資方儘速與工會協商!
因媒體產業特殊性,有部分同仁每日工時5至7小時,社方也依據其工時長短及工作內容,
給予相對應的薪資,工時短者相對報酬較低,並且採取隔週休二日。但在勞資雙方尚未溝
通情況下,近日卻為因應全面週休二日,資方片面增加工時及工作項目之情事。
《勞基法》第1條即說明,該法「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第30條白紙黑字寫「勞工正
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意即工時8小時為勞工正常工作時間之「上限
」,但資方卻將8小時當作每位內勤員工待在公司的「下限」時間。
工會已經於上週(12月2日)發函自由時報,盼社方體諒勞工實際需求,讓同仁今年度未
休完之預排國定假日、補休假日、特別休假展延,期限由勞資雙方協議,惟至今尚未收到
社方回應。
此外,由於資方試行排假新制,造成部分人力不足單位之同仁休假支離破碎、怨聲載道,
工會懇切殷盼與社方互助、共尋解方,勿將排假難題拋給基層主管與同仁承擔,或讓同仁
在修法後反而增加總工時。
工會提醒,「增加總工時」等同於「變相減薪」,與修法希望降低工時之意旨相左,工會
對此感到遺憾,也會堅決地捍衛同仁勞動權益,盼社方能與工會進行協商,工會也會如實
說明各單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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