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抗告 黨產會:不影響凍結

作者: biorgan (當賺錢已經是一種習慣時.)   2016-12-16 12:33:17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Kfv46l ]
作者: billy3321 (雨蒼)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抗告 黨產會:不影響凍結
時間: Thu Dec 15 21:44:32 2016
大家好,我是不當黨產委員會的兼任委員雨蒼。我稍微解釋一下這個判決背
後的脈絡,以及目前的狀況。這邊都是我個人的描述,一切還以不當黨產處
理委員會的公開新聞稿、影片為準。
最高法院駁回的抗告,是針對今年9月22日黨產會通知永豐、台銀,該戶頭
財產為不當黨產,應該保存戶頭中的資產。
 
這個通知,是因為這個永豐銀行的戶頭,以寬鬆認定來看,今年屬正當來源
收入約六億元,扣除已支出的約二十億後已經是負的。因此,不當黨產委員
會認為這個戶頭裡面剩餘的資產都屬於不當所得。
 
而國民黨在8月11日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通過後,把這個戶頭中的五億兩千萬
換成10張五千兩百萬沒有抬頭的支票,誰都可以兌換。第一張支票已經兌換
到個人的帳戶中,再由這個帳戶轉到許多戶頭,疑似發放薪水。不當黨產委
員會認為這樣的行為有很嚴重的脫產問題。如果允許這樣的狀況,未來這些
應當屬於國家的資產都會被國民黨揮霍。因此,不當黨產委員會也通知銀行
不可以再讓這些支票兌現,如果要支付必須到法院清償提存,等爭點釐清再
說。
 
黨產會認為這個是「針對銀行的通知」,不是行政處分。不過,台灣的行政
法院通常會擴張解釋行政處分的範圍,防止民眾求助無門,因此11月5日,高
等行政法院就認定這是行政處分,裁定禁止執行。黨產會這邊是認為,行政
法院這樣的作為恐怕踰越了行政權與司法權的界線。
 
黨產會一方面針對這個裁定抗告,另外一方面,也召開臨時委員會,送出處
分,直接凍結這些戶頭與金額。由於黨產會認為前面是「通知」,是法院擅
自認定這是「行政處分」,因此黨產會就直接送出「行政處分」,凍結戶頭
的金額。
 
黨產會的認定是,後面這個是「行政處分」,效力涵蓋前面的通知,因此就
算針對「通知」的抗告遭到駁回,或甚至被裁定無效,也不影響後面行政處
分的效力。
我做了一張圖來解釋這個狀況: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kmt/timeline-20161215.png
 
當然,比較麻煩的是,最高法院駁回抗告的時候有提到了一些理由,這些說
法是否會影響後面這個行政處分的訴訟?這是接下來大家要關心的焦點。
 
針對這件事,當時我也寫了一份懶人包,裡面有更多關於法院當初認定的問
題點,歡迎大家參考:
https:[email protected]/*
作者: farriss (早茶月光)   2015-12-15 21:45:00
既然前面的通知不影響效力,黨產會又為何要提抗告?簡單講就是黨產會一開始怕負責任,發了一個不清不楚的函
作者: yesonline (昏昏欲睡夏日蟲)   2015-12-15 21:46:00
一個裁決各自表述..
作者: HsiaoMei5566 (小咩五五六六)   2015-12-15 21:46:00
黨產會真能凹 法院的判決已經告訴你們了 第一張所謂通知單形同 行政處分 你們還不遵守 還有什麼公信
作者: farriss (早茶月光)   2015-12-15 21:47:00
要永豐「自己決定」,等到被法院打臉才提一個正式的函
作者: HsiaoMei5566 (小咩五五六六)   2015-12-15 21:47:00
力?
作者: mahoro (天地一沙鷗)   2015-12-15 21:47:00
東廠就是東廠還不承認
作者: Vett (Vett)   2015-12-15 21:49:00
被打臉爽不爽 大聲的告訴我!
作者: ipadmini6 (重新定義iPad)   2015-12-15 21:49:00
上來討巴掌?
作者: armorblocks (package)   2015-12-15 21:49:00
超越司法的機關 跟特偵組有87%像 還上網當黨工
作者: ameko34 (兩行來自秋末的眼淚)   2015-12-15 21:50:00
是妳自己不懂行政處分,去找本行政法來唸
作者: armorblocks (package)   2015-12-15 21:50:00
有夠噁心的機關 自己審自己執行 司法也不理會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5-12-15 21:51:00
你是黨產會委員?那黨產會還是解散好了,完全沒有法治
作者: armorblocks (package)   2015-12-15 21:51:00
kmt黨產該抄也不是該由這種機關來抄
作者: EGLD (EGLD)   2015-12-15 21:53:00
樓上蛆蛆集體崩潰
作者: armorblocks (package)   2015-12-15 21:54:00
吱吱只要自己主子當家 法治什麼的根本不重要對吧
作者: JustInn (就是硬)   2015-12-15 21:54:00
輸了還要硬凹,果然是黨產會
作者: armorblocks (package)   2015-12-15 21:55:00
黨產會就是一直玩文字遊戲啦 什麼叫發函銀行 沒叫銀
作者: HsiaoMei5566 (小咩五五六六)   2015-12-15 21:56:00
我知道你的意思 問題就在於 是通知還是行政處分 是你們自己解釋的嗎?法官都認定是行政處分了 你還在
作者: armorblocks (package)   2015-12-15 21:56:00
行執行 他自己要執行的 不關我的事 快笑死 政治正確
作者: tigerandme   2015-12-15 21:57:00
蛆蛆們崩潰~~果然領不到薪水都出來蠕動惹~
作者: armorblocks (package)   2015-12-15 21:58:00
不用在這打嘴炮啦 政治正確 沒人會管你們 盡量玩
作者: wilsonchen26 (威爾森)   2015-12-15 21:59:00
奇怪 這篇風向跟前幾篇不太一樣
作者: cttw19 (Ian Lee)   2015-12-15 22:00:00
黨工沒薪水啦 崩潰
作者: Smile (多運動~~)   2015-12-15 22:00:00
台灣法治會被東廠玩死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5-12-15 22:00:00
悲憤成這樣也改不了結果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2:01:00
可悲的黨工 看不懂法律解釋啊?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5-12-15 22:01:00
你幹嘛和那些不懂裝懂的9.2認真!
作者: armorblocks (package)   2015-12-15 22:02:00
吱吱黨工又發錢上工推文了
作者: alfread (春日恭介)   2015-12-15 22:02:00
人家就是挑你們當真小人的,不要勉強自己當偽君子啦
作者: zizek (紀傑克)   2015-12-15 22:02:00
怎麼那麼多kmt黨工出來哭么? 領不到薪水很緊張喔?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5-12-15 22:03:00
果然扯到錢,才會工作得勤奮些。
作者: ameko34 (兩行來自秋末的眼淚)   2015-12-15 22:03:00
黨產會依黨產條例單方認定何者是國民黨黨產,當然是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的公權力行為,符合行政程序法上行政處分定義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5-12-15 22:03:00
做事不狠一點一拖再拖 沒人看得下去
作者: armorblocks (package)   2015-12-15 22:03:00
發錢推自己的文 好溫暖喔~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2:03:00
一些法盲和黨工 我告訴你們 這次抗告被駁回不代表黨產會不能凍結銀行存款 只是這一次行政命令於法不符而已
作者: zizek (紀傑克)   2015-12-15 22:04:00
kmt黨工選戰打得那麼沒力 現在領不到薪水戰力都來了 真有趣
作者: cyora (小鳴)   2015-12-15 22:04:00
在我看來前後二函都是行政處分,黨產會雖然認為前函僅是通
作者: EGLD (EGLD)   2015-12-15 22:05:00
蛆蛆頃巢而出景象壯觀
作者: armorblocks (package)   2015-12-15 22:05:00
資進黨 果然錢多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5-12-15 22:05:00
他們現在打的點是不能用行政命令一搞再搞
作者: cyora (小鳴)   2015-12-15 22:05:00
知,但法院並不這麼認為,不過也不會影響到後處分的效力
作者: HsiaoMei5566 (小咩五五六六)   2015-12-15 22:05:00
不是我聽不進去 是你在跳針 國民黨認為是行政處分黨產會認定是通知 這時候就需要法院來裁決 現在法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5-12-15 22:06:00
加油
作者: HsiaoMei5566 (小咩五五六六)   2015-12-15 22:06:00
官已經說是行政處分了 你可以對法院判決有疑義 但是法院判決 要無條件執行 很難懂嗎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5-12-15 22:06:00
KMT 果然狗多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5-12-15 22:06:00
立法權逾越的可多著呢
作者: lichunism ( )   2015-12-15 22:06:00
你為何要澆熄他們今天一度燃起領薪水的一絲希望呢XD
作者: armorblocks (package)   2015-12-15 22:08:00
不用在這講廢話 大家選dpp就是要看kmt被抄家滅族
作者: ameko34 (兩行來自秋末的眼淚)   2015-12-15 22:08:00
行政處分一作成,必須通知相對人不論是銀行或國民黨,始能依其內容發生效力,通知是必需的,妳認為黨產會對銀行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12-15 22:08:00
對法院判決無條件執行?你的行政法跟訴訟法是誰教的??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5-12-15 22:10:00
Push!!這才是正解!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12-15 22:12:00
上面那個HsiaoMei5566能不能說一下哪間學府畢業的?好奇
作者: wilsonchen26 (威爾森)   2015-12-15 22:12:00
加油加油 查的越大力他們叫的越兇 XD
作者: ameko34 (兩行來自秋末的眼淚)   2015-12-15 22:14:00
行政處分沒有通知,只能算是機關內部行為,不影響任何人的權力義務,這樣妳懂嗎?
作者: leron   2015-12-15 22:14:00
黨工會噓你...但是加油..不要被他們打倒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5-12-15 22:15:00
HsiaoMei5566喔 澳洲人你敢嘴
作者: chinghsu (way)   2015-12-15 22:15:00
原來是行政處分還是觀念通知是行政機關說了算啊!
作者: HsiaoMei5566 (小咩五五六六)   2015-12-15 22:15:00
某x 你知道法院已經駁回黨產會的抗告了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2:16:00
你知道黨產會早就有出第二張行政命令了嗎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12-15 22:17:00
某h 你知道台灣多少死刑犯死刑定讞了嗎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5-12-15 22:17:00
原po加油!黨產會加油!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12-15 22:18:00
"行政機關對法院判決無條件執行"那位教授教你的你跟我說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5-12-15 22:19:00
原來要有文號才叫行政處分喔,好強大的法學素養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12-15 22:19:00
還是最近哪本行政法、訴訟法教科書這樣寫?我不反對挺藍的作法律訴訟攻防,好歹也要有點基本功吧?
作者: HsiaoMei5566 (小咩五五六六)   2015-12-15 22:22:00
我所說的無條件執行是指走完法律程序以後 法院判決可以不執行 真是長見識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2:24:00
法院駁回的是第一個 又不是第二個法院並不是說黨產會不能凍結黨產 只是說那個行政處份的適法性有問題
作者: HsiaoMei5566 (小咩五五六六)   2015-12-15 22:25:00
後面處分有沒有效力 法院還沒有判決 不好講 目前 你們可以根據後面的處分來凍結黨產 問題是在法官認定第一份所謂通知是行政處分 並且無效的情況下 你們再發一份處分繼續凍結 你想想這種觀感吧
作者: hk410050 (A柏)   2015-12-15 22:27:00
是通知的話那在11/7的行政處分之前銀行不凍結也沒差?
作者: HsiaoMei5566 (小咩五五六六)   2015-12-15 22:31:00
推樓上 法官也認為第一份通知已經對國民黨產生實質影響 所以認定是處分
作者: kh9610616 (莊圓師父)   2015-12-15 22:32:00
moptt整片黑XDD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2:33:00
行政處份一出就是有效 除非法法駁回
作者: wirewool   2015-12-15 22:33:00
丟人現眼 滾吧
作者: scuxun (GIRL)   2015-12-15 22:36:00
看到這麼多崩潰文就知道你們做對了,加油!
作者: HsiaoMei5566 (小咩五五六六)   2015-12-15 22:38:00
s大說的對 但是不能重複處分 你開車闖紅燈 警察可以連續開兩單嗎?
作者: shrines   2015-12-15 22:38:00
作者: glassesboy (眼鏡男孩)   2015-12-15 22:39:00
加油!!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2:39:00
沒有在依法律產生規制效果的 產生規制效果就是處分
作者: Amygo (心在何方)   2015-12-15 22:43:00
坐等之後又被打臉
作者: wakeup1990 (我要奮發向上!!)   2015-12-15 22:44:00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2:44:00
是依據不同的法源進行處份 又不是同一個法源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2:45:00
如果你行政機關說是通知就通知 那我還怎麼請求救濟?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2:45:00
講幾百倍了 你還裝不懂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2:46:00
兩次行政行為各依據哪條? 說明白一點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5-12-15 22:47:00
我還以為國民黨都是百來億 幾億和資進黨差不多等級啦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2:47:00
不要跟我說法源法源 你知道法源還包括不成文法嗎?依據哪條 說一下嘛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5-12-15 22:49:00
等你們下台後 不當黨產條例適用性改所有政黨好好享受阿
作者: tipsofwarren (tipsofwarren)   2015-12-15 22:51:00
吱粹對決藍蛆 法律是洨?加班心酸的啦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2:52:00
SAD大 原來行政命令是這樣對外產生效力的喔?
作者: MUCCKE   2015-12-15 22:52:00
推 加油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2:53:00
法源就是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啊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2:53:00
所以兩次都用該條例 有不同法源 第幾條阿?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2:54:00
那法官可以判別人死刑 然後說根據刑法卻不說第幾條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2:54:00
我又不是法官也不是黨產會委員 奇怪耶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2:55:00
所以兩次都用同一條嘛 那你的不同法源是在...?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2:55:00
你的證據何在?11月7號 黨產會已做了正式行政處份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2:56:00
我沒跟你談證據 我在跟你談你說的法源是不是同一個阿?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2:56:00
這個部份 國民黨也已經聲請停止執行 何不等結果?第一次不算行政處份 所以後來黨產會有提正式行政處份
作者: rogerwang (Keroro ~~~Keroro~~)   2015-12-15 22:57:00
要不要去查一下李登輝阿 廢話一堆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2:57:00
所以兩次行政行為引據的法源都是不當黨產條例嘛!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2:58:00
第一次不算行政處份 這也是被駁回的原因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2:58:00
你也不看清楚 法院說第一次的行為就是行政處分了耶對國民黨產生實質影響 故實質上為行政處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2:59:00
法院作如此認定 所以才說黨產會程序不對啊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2:59:00
上面第一章圖第一行中間那格 再看看好嗎?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3:00:00
ㄆ 所以就做了兩次行政處分喔?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3:00:00
第一次因程序不對被駁回了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3:01:00
你有看過警察發"通知書"請你依法繳納罰款嗎?還是多翻翻坊間行政法的書吧第一次行政處分根本沒被駁回好嗎? 只是停止執行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3:02:00
所以黨產會才說 抗告失敗不影響凍結帳戶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3:02:00
處分還在 效力停止
作者: ERT312 (312)   2015-12-15 23:03:00
雨蒼案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3:03:00
你處分都還在還可以再做一個新的 然後兩個並存?
作者: chuikov (口夫)   2015-12-15 23:03:00
加油,辛苦了,轉型正義靠你們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3:04:00
反正11月7號的行政處份國民黨已經聲請停止執行了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3:04:00
另外 駁回的是黨產會的請求繼續執行處分的抗告根本不是行政處分本身受到駁回然後呢 就算國民黨成功了 依照黨產會邏輯 在做一個新的不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5-12-15 23:06:00
你要不要搞清楚法院駁回的是什麼啊,法院駁回行政機關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3:06:00
不就好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3:06:00
抗告被駁回的原因是黨產會已做成另外的處份了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3:07:00
11/7號做成的處分 被11/5的法官作成裁定原因喔? 未來人?更正 我回錯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12-15 23:10:00
你當然回錯了 抗告是後來才發出的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5-12-15 23:11:00
但最高法院駁回抗告的原因根本不是做成新處分你可以仔細讀一下最高法院理由 並非做成新處分才駁回抗告對國民黨與員工可能造成難以回復損害,法院確有必要裁定暫時停止執行
作者: haohaobobo   2015-12-15 23:43:00
是不是搞錯什麼了啊 第一個法院就已經認定是行政處分才停止執行啊 再做一次ㄧ樣的只是自認這次才是行政處分的還不是一樣
作者: 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   2015-12-15 23:45:00
一堆黨工趕快去另外找工作啦,在這邊噓也不會有錢可以拿
作者: haohaobobo   2015-12-15 23:46:00
如果第二個被停止執行 依照妳的說法再做一個相同的處分就好了 那個行政機關會這樣做的啊
作者: anewone (拼命賺錢存錢)   2015-12-15 23:52:00
其實一個函到底是行政處分或觀念通知,實務上本來就有很多爭議,黨產會應該是認為依黨產條例,銀行有凍結帳戶的法定義務,只是提醒銀行注意,但法院不這麼認為,法律見解本來就是百百種,也沒什麼~
作者: sandy0327 (碰碰)   2015-12-15 23:56:00
資進黨不倒 台灣會倒 黨工入會爽賺七萬月薪 真夠爽的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12-16 00:04:00
WOW 這篇漁獲滿滿 就能知道黨產追得好
作者: lovecutes (bb)   2015-12-16 00:04:00
呵呵準備歷史留名吧 以後的人會記得這個黑機關的 等著看連法院的判決都當作沒看到 錦衣衛的部門 真的羞恥還有月薪6萬是吧? 柯柯 繼續浪費納稅人的錢內鬥
作者: cca1109   2015-12-16 00:27:00
推 腦殘蛐蛐肚子扁扁也要挺住住
作者: warlord (瑪麗亞的添屎)   2015-12-16 00:42:00
看了就覺得噁心 法律上站不住腳就說自己是法律
作者: wario2014 (wario2014)   2015-12-16 01:17:00
辛苦了,請繼續用力追殺,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作者: HAVEHIDE (Diane)   2015-12-16 01:26:00
加油
作者: mypttsid ( )   2015-12-16 03:19:00
加油
作者: melic ( )   2015-12-16 05:50:00
推推
作者: sandy0327 (碰碰)   2015-12-16 09:07:00
資進黨不倒 台灣會倒 空心髮夾不斷 執密薪水真好賺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12-16 09:14:00
蛆蛆不要崩潰了 沒有薪水好可年^^
作者: blackwheel09 (黑輪兔)   2015-12-16 09:50:00
東廠還派個人來帶風向阿
作者: mustangccx (mustangccx)   2015-12-16 09:53:00
作者: KobeRapist (我強爆了)   2015-12-16 11:39:00
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也適用民進黨 覺青說謊都不臉紅的耶民進黨是依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規定備案者嗎?這明顯違反憲法第7條之「平等原則」
作者: Ascia (幸福)   2016-12-16 12:35:00
加油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16 12:36:00
違反依法行政了吧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12-16 12:37:00
廠廠 看黨工沒錢領崩潰就是爽
作者: jess730612   2016-12-16 12:38:00
去哭啊 下跪阿 哀號阿 特別條例近次憲法公法位階僅次於憲法你奈我何阿? 去釋憲阿看有沒有大法官受理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6-12-16 12:45:00
哈哈,反正黨產會說怎麼樣就是怎麼樣,我就是比東廠還大那天我黨產會,說你家的財產就是我的,那也就是我的誰叫你家是國民黨隨附組織。民進黨也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喲。
作者: jess730612   2016-12-16 12:58:00
國會定立專法授權黨產會執行國家業務 你不服可以革命武裝起義吧 國家法律都不服了 那還不趕快揭竿而起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12-16 13:00:00
支持國民黨效法黃埔建軍精神重新建軍北伐(咦?)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6-12-16 13:09:00
毛嘉慶:超級警總~~
作者: fashilu (彼方)   2016-12-16 13:36:00
爽,公務員都有財產來源不明罪,黨產提不出合法證明就乖乖被抄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12-16 13:39:00
證明9.2毫無法治概念,只有家天下思維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12-16 14:10:00
黨產委員連行政處分是什麼都不清楚,廢了算了狗不會因你說牠是貓就貓,行政處分不會因你說通知就是通知法院已經說你不合法,你硬要凍結,就犯了刑法強制罪或瀆職罪,以後等著被告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12-16 14:32:00
kmt去中國或菲律賓乖乖募款吧 至少這四年都沒錢可以花惹XD
作者: bantex111 (大碗公)   2016-12-16 15:59:00
作者: southes   2016-12-16 18:32:00
凍吧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6-12-16 21:24:00
您是律師的話 真不知道你行政法怎麼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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