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眾要號召罷免 黃國昌:尊重直接民權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2-26 11:39:52
※ 引述《hong888 (賴神勸童)》之銘言:
: ※ 引述《chihchan ( )》之銘言:
: : 個人是覺得選罷法應該還有進一步修改的必要
: : 大家應該都可以認同
: : 台灣現今的政治亂象就是民國親新等舊時代政黨所造成的
: : 而時代力量代表的可是整個年輕世代對於舊政治的厭倦
: : 時代力量代表的可是所有的進步改革的價值
: : 包含勞權同婚國家認同等不盡其數
: : 所以個人認為罷免的規定應該只適用於國民親新等舊時代的政黨
: : 不應該連時代力量也納入
: : 若時代力量的立委被罷免
: : 絕對是整個台灣改革進步的一個重大挫折
: 再算一次給吱吱看
: 以2015年罷免蔡正元案為例
: 選舉人數 317,434
: 投票數 79,303
: 同意罷免 76,737
: 選舉人數50% 158,717 (舊罷免門檻)
: 選舉人數25% 79,359 (新罷免門檻)
: 很抱歉
: 不論是舊的或是新的選罷法
: 連2015年惡名昭彰,身處狂風海嘯之中的蔡正元都罷免不了
: 要找到這樣的時空背景,萬般困難
: 黃國昌算什麼啊?
: 所以現在黃國昌可以好整以暇地跟你談民權呢
: 民進黨版一樣是玩假的啦
: 要玩真的,就0門檻,正反PK
: 有人說蔡正元那時,罷免案不能宣傳,
: 那就更阿Q了
: 天知地知,當年覺醒青年與各大媒體每天都在"新聞報導",
: 玩文字遊戲一向是民進黨的強項,哪裡沒宣傳??
舊制門檻是 投票率達到選舉人數1/2,且同意票過半(俗稱的雙21)
新罷免門檻是 同意票人數超過選舉人數的25%
再者跟之前不一樣的是
1. 可以宣傳
2. 可以用電子化連署
3. 可與投票日辦在同一天
當初第三點在舊制被禁止
我想意義大家都曉得
第3點的破壞力 是很高的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6-12-26 11:52:00
2也不少殺傷力 成案機會大多了 沒意外 2018縣市長會有不少罷免票投縣市長→縣市長選舉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6-12-26 12:28:00
第三點就變成除非你和18年大選一起搞...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6-12-26 13:15:00
就是罷免可以綁大選 2018民代一定挫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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