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李永得希望警察"能混就混"嗎?

作者: cosmid ( )   2017-03-20 15:29:45
這件事情,不能這麼膚淺的層次來看。
首先,我們要釐清一個 觀念,
警察職務行使法是一個職務行使的基準,
而不是盤查的理由。
所以當你問警察為什麼盤查的時候,
警察應該說明理由,
而不是說:我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
以李永得的例子來說,
李永得問:為什麼你要盤查我
警察:我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
這樣是鬼打牆,因為警察跳過了行使"警察職權行使法"的原因。
所以我們把事後警察說明的原因套進去,
李永得問:為什麼你要盤查我
警察:我因為看到你穿拖鞋,又用斜眼喵我,
所以我認為你有犯罪嫌疑。
我現在要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與第七條,
執行警察勤務,
請你配合公務,出示身分證件
(我自己打到這邊是覺得很好笑啦,
穿拖鞋 瞄警察有犯罪嫌疑~~~~~)
※ 引述《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之銘言:
: 關於李永得對警察盤查的指控
: 說老實話,如果把他FB那篇靠北文的臉書版主名字遮起來
: 我可能還會以為是哪個三寶、刁民發的靠北文
: 結果竟然是堂堂李大主委
: 可見小英真的慧眼識英雄 任用個三寶級的主委部長 可見小英對客家事務的重視
: 台灣警察對可疑人物盤查身份是第一天嗎? 一堆通緝犯抓到不也是盤查查出來的
: 一銀嫌犯安德魯當初遇到警方盤查 也應該丟一句「警察違憲」就可以落跑了 抓個屁啊
: 這警察還真是衰爆了 盤查查到大白鯊
: 早知道的話這警察當初應該學一下陳庚金的建議「能混就混」
: 不要這麼認真不就沒事了?
: 台北市作為堂堂首都 達官顯要這麼多
: 誰知道會不會又一不小心查到下一條大白鯊
: 看來以後台北市的巡邏警察 還是遵照「能混就混」的準則 比較實在
: 不過也是啦 老婆踹部長室門 老公哭夭警察國家
: 難怪這兩位會在一起 物以類聚嘛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7-03-20 15:33:00
警察很懂啦,知道自己在錄影,說了理由如果不充分會被打槍,所以死都不說理由,事後也沒得審查救濟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7-03-20 15:40:00
一直不斷瞄警察,被盤查活該啊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7-03-20 15:40:00
"喵警察"不就很多通緝犯會做? 好 李永得被問了 有被怎樣嗎?難道警察有天眼通 能預知這人喵警是因為好奇還是有罪心虛??還是他準備作案要注意警察動向?..你確定喵警察當理由會好笑?
作者: cosmid ( )   2017-03-20 15:55:00
問題是警察那時候不講這個理由,是事後講。如果他講了,姑且不論充不充分,不講就是無理由盤查,是警察錯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7-03-20 16:04:00
看一眼跟瞄一眼怎麼分?標準完全淪為警察主觀認定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7-03-20 16:16:00
那來訂個標準 看警察3秒以上可以盤問 2秒以下不可以盤問好了嫌標準太主觀 那訂個客觀編準吧 喵警察幾秒以上才可以盤問?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7-03-20 16:21:00
所以只用瞄一眼就當作有犯罪嫌疑然後盤查很瞎呀如果都用警察主觀標準認定,那等於沒標準,想查誰都行我是不知道給警察這樣的權力好是不好,反正大家同意就好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7-03-20 16:24:00
一眼不可以 那兩眼好了? 或者 一眼要幾秒以上才可以問??要客觀也可以啊 怎魔客觀? 這要怎定才可以客觀??
作者: nina0577 (我的朋友很少)   2017-03-20 16:26:00
今天如果是小老百姓 盤了就盤了 還輪得到你抱怨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7-03-20 16:26:00
不用這樣啦,就規定警察得盤查無故看警察者就好啦所以以後看到警察就要趕快撇過視線,不然就可以盤查你修法通過,大家就不可以看警察,不就沒問題了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7-03-20 16:28:00
好 李永得被盤了 或者我某天被盤了 給警察看完證件 然後呢??我不偷不搶不做案 好 警察來盤我 再來呢??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7-03-20 16:29:00
沒有然後,就被盤了,有盤有保庇,沒盤慘兮兮盤的好,為了保護治安,應該要盤,我支持盤這種東西,大家說好就好呀,以後就規定不能看警察,看了要被盤,然後大家遵守不就結案了,沒什麼好爭低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3-20 16:31:00
應該是說整體國民的感覺吧?太過頭了自然大家會反感但是目前大家應該不認為盤查有太過頭的感覺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7-03-20 17:01:00
推這篇 我支持警察依法執行公務 但是理由要充分 而且要全程錄影以保障當事人
作者: xfirex (lpfire)   2017-03-20 17:46:00
推 屎蛆不管實質 只注意表面(馬冏&砂石輪&白賊義最會)
作者: wolf30141 (傑克)   2017-03-20 19:35:00
警察好可憐 被你當聖人 你覺得好笑 事實上 有些有問題的人 外觀或是舉止都有一定的異樣 你可以批評執行比例但是批評警察的經驗 辦案手法 似乎就不道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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