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李永得事件背後的可能陰謀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   2017-03-21 20:49:14
→ jerick: 你在回什麼我真的不知,就1~6條,哪一條有違反,你就說一 03/21 20:37
→ jerick: 堆,我實在看不出你說的是哪條違反了? 03/21 20:38
你中文理解能力不是普通的差ㄟ,釋字第 185 號都講的那麼清楚了,司法院所為之解
釋,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處理有關事項,應依解釋意旨為之,違背
解釋之判例,當然失其效力。
今天釋字535號的解釋就已經跟你講了,實施臨檢的要件,僅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
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如果是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
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
必要程度。
所以今天縱使立法院已修定警察職權行使法,但有關臨檢實施要件的解釋適用,仍
然必須依照釋字535號的解釋意旨為之,否則依釋字第 185 號解釋就是違憲而無效,
結果你還問我哪裏違反?真的是看不懂中文嗎?還是故意來鬧的啊!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7-03-21 21:06:00
我只知道人家問你1-6 但是你好像回答不出來 一直貼這些的意義 到底在哪?
作者: jerick (傑.J)   2017-03-21 21:08:00
警察不就依那1-6條在盤查,你又說違憲,問你哪條你又不說.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7-03-21 21:13:00
你是要在政黑板洗幾篇文滿意? 今天已經連洗6篇了
作者: jerick (傑.J)   2017-03-21 21:16:00
修法不代表憲我同意,所以才問你,你說的違憲是1~6哪一條?少打了個"合"字。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7-03-21 21:17:00
別再秀下限啦
作者: ct412133   2017-03-21 21:21:00
釋字535其實是16年前的東西,現在還試不試用我是保持懷疑態度內容講白一點就是 你看到亮刀才能有動作,現在真的適用嗎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7-03-21 21:23:00
適用啊,但警察有違反釋535嗎?別自己解釋哪個大法官夠帶種出來說盤查違憲,麻煩請出來看看有不顧地點嗎?超商就是高密集犯罪場所,為什麼不?
作者: ct412133   2017-03-21 21:30:00
恩 比例原則是什麼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17-03-21 21:30:00
與其說適不適用,不如說該釋文提出的問題解決沒有事實上,警察職權行使法施行之後,我認為是解決了釋535在說勤務條例11-3沒有好好規範警察在何種情況才能臨檢,於是後來職權行使法就補充了臨檢的條件
作者: jerick (傑.J)   2017-03-21 21:42:00
好亂,你倒底是在說警察機關的做法不符合第6條所述?還是說第6條法條違憲?要指責也指責清楚來,很難嗎?還是說警察的做法符合第6條,但違憲?能不能說清楚。
作者: ct412133   2017-03-21 21:46:00
釋字535 90年出,警察職權行使法92年出,如果違憲還能活到現在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3-21 21:48:00
又抓到一個不懂的 偉哉鄉民
作者: ct412133   2017-03-21 21:49:00
恩,所以阿扁任內弄了一個違反憲法的警察職權行使法,結論 阿扁創造了一個警察國家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3-21 21:51:00
怎麼得出這個結論的= =
作者: jerick (傑.J)   2017-03-21 21:53:00
你覺得違背解釋,我不覺得啊。問你是哪一條違背,又不說。
作者: ct412133   2017-03-21 21:54:00
不然他吵他的,我吵我的,沒有結果,那乾脆拉始作俑者出來坦好了
作者: jerick (傑.J)   2017-03-21 21:55:00
扯到什麼警察機關的解釋。警察機關不就依法條盤查,解釋?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3-21 21:56:00
解釋你都不懂了,討論這個幹嘛?
作者: ct412133   2017-03-21 21:57:00
解釋其實也沒跟你講可以查或不可以查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3-21 22:01:00
解釋也不會把行政機關綁死,會讓他有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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