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ber》的觀察啦:
你真的是沒什麼概念誒
不要鬧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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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盲只看標題不看內容的人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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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修過的法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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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是這很明顯是需要特殊報准的行業才可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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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你老闆隨便說想要四周彈性工時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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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報准的行業 老闆隨便自己要實施一樣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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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什麼行業可以適用四周變形工時?
http://i.imgur.com/rCPWKNs.png
*引用出處https://goo.gl/9KQm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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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甚麼行業適用這種特殊性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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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運業阿!! 船員在海上一待好幾個星期
海運業有在上表哪裡???
你知道有船員法嗎?
https://goo.gl/Jtti59
然後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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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難道要讓他把待在船上時間 硬拆出不工作的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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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等到回陸上時 本來可以休息的假日反而變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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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在海上就已經會休息 但在勞基法裡面照算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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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回陸上企業得補他們過去幾周 每周兩天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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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法明顯是針對特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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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海上船員 派駐國外 高山 某些離島都有可能有這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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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多人真的沒有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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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待辦公室就以為每個人都是待辦公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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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這裡面一直提到要經過繁雜程序報中央機關核准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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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不是隨便哪個行業 阿貓阿狗的都可以自己說適用就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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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真的拜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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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是理盲 也可以有限度一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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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老是貽笑大方 讓人覺得你見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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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拜託一下,要舉例子前先查一下資料
不要老是讓人貽笑大方,覺得你見識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