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成服務費納工資 業者跳腳:是另一個「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7-03-27 00:30:14
若改強制給服務人員小費10%
原本500元的餐點+50元的小費,若店家堅持要拿到550元,
那就是改成定價550元+55元小費,消費者的付出就會從550變成605元。
(這是小費是從消費者的口袋拿的)
又或者
原本500元的餐點+50元的小費,若店家要拿到550元,
一樣定價500元+50元小費,服務人員薪資減50元。
(這是小費是從服務人員的口袋拿的)
講句粗一點的話,覽趴跟趴覽....沒啥兩樣.....
老闆真要堅持拿550元,那50的小費不是消費者出,就是服務人員從自已
左邊的口袋,拿到右邊的口袋。
所以,強制小費,意義不大....
最終還是市場機制來決定....
消費者若拿了10%的小費,得不到服務,就不要去消費;
若在別的公司可以拿到多餘的小費,那服務人員就去那間公司工作。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7-03-27 00:44:00
我是覺得服務本來就是價錢的一環 直接用最後總價計算 不需要分開算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7-03-27 00:58:00
分開比較好.....聰明的老闆要讓員工"以為"有拿到小費....這樣員工就會更賣力去服務贏得小費....消費者得到好的服務,也就會更樂意去付出小費....這樣就能產生良性循環....
作者: ibalk (空洞)   2017-03-27 01:07:00
合在一起 給多少都是老闆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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