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是政黑版,不是數字版,若想討論毒品或藥物濫用除罪化政策,請先別急著用直覺
式反應來討論這問題。何不聽聽為何有人會主張除罪化......
這有一段影片,我想版上應該有很多人看過,但還是貼出來給各位參考:
https://youtu.be/gMTMjpNJ0iE
又,主張毒品除罪化的人,僅限於主張使用毒品除罪,並沒有包括製造與販賣。
又,在此說個題外話,每次只要提到除罪化三個字,一堆衛道人士就出來叫囂,通姦除
罪化就說提議者是鼓勵通姦,性交易除罪化就說提案者是鼓勵賣淫,例子不勝枚舉...
不禁要問,將這些雖觀感不佳但未到侵害到第三人的行為入罪,真的會使台灣的治安變
得更好嗎?還是這才符合聖人的正義與道德觀?
※ 引述《stayinalive ()》之銘言:
: 司改會越來越誇張了\
: 繼法官改為政務官之後
: 今天又有委員提出
: 毒品應該除罪化
: 他說啦
: 毒品應該正名為藥物
: 濫用藥物就是病人而不是犯人
: 施用毒品者在監所反而能遇到更多供應者、更多藥物,
: 而收取戒治費用更是變相懲罰成癮者家屬。
: 唯有由政府出資製造販賣,藥物公賣,價格統一透明品質好,
: 政府介入當藥頭,原先市場上的製造和販賣者才會無利可圖。
: 全面執政,全面正名,全面除罪,全面公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