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FB留言「把蔡英文殺了」 檢方:不起訴
2017-04-24 11:05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基隆市陳姓婦人不滿蔡英文總統施政,今年2月在個人臉書留言「想如何把蔡英文殺了!」
還咒罵「賤人、欺人太甚!」等語,刑事警察局察覺後函轉基隆市警局調查並將陳婦依恐嚇
罪嫌送辦;檢方引據大法官釋憲條文,認定留言是政治性言論加上無積極證據,予以不起訴
處分。
檢警調查,陳婦(59歲)當天早上11時許在個人臉書寫下「想如何把這個賤人(指稱蔡英文
)給殺了!欺人太甚!」等文字,內政部刑事警察局主動察覺,認定陳婦涉犯恐嚇罪嫌,依
法將她送辦。
陳女到案坦承在留言,但堅決否認恐嚇犯行,她辯稱覺得社會太亂,所有政策都跟原來不符
合,然後整個社會越來越痛苦,看了其他人臉書貼文,才會發表此言論。
檢方調查,陳婦留言發洩不滿情緒,用字遣詞或有過度,但警方並無任何證據可證明陳有具
體危害元首計畫,加上留言是刑事局察覺,蔡總統本人並無被告知,認定陳所為不符合恐嚇
構成要件。
檢察官並引用大法官會議第509號解釋文,指出在我國憲政體制下,人民若對執政現狀不滿
,而對總統洩不滿情緒之遣詞用字或有過度,應視為人民從事民主活動所發表之政治性言論
,非有具體危害元首安危之舉措,不宜動輒以恐嚇言論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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