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黨職併公職協商 徐永明:不是簽過就有效

作者: kiki226 (KIMMY)   2017-04-25 10:17:50
1.新聞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04250053-1.aspx
2.新聞來源︰中央社
3.新聞內容︰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今天表示,關於黨職併公職的協商結論,當時是因國民黨團沒人出席,簽署屬於無效,「辦公室的垃圾桶有很多我簽過的東西,但簽過也沒有效」。
立法院長蘇嘉全昨天召集朝野協商黨職併修法案,時代力量黨團出現立委黃國昌,否決黨團總召徐永明簽署的協商結論。黃國昌解釋,或許徐永明不是念法律,那天協商的時候,有些細緻的地方沒有處理好,但是以整個制度運作與最後要能夠實現的目地與價值,誠心建議接受時代力量的修正動議,會讓運作更好。
民進黨團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天說,「黨誰代表出來簽,誰就算數,況且他(徐永明)是總召」,內部要先處理好,否則以後沒辦法協商。
徐永明上午在時代力量黨團大會會後記者會中表示,當時的情況是因為國民黨團沒人出席協商,他希望國民黨沒出席也能簽字,所以才會先簽字,這樣的簽署應屬於無效,「很遺憾柯總召,居然拿這樣的東西當訴求」。
徐永明也說,「辦公室的垃圾桶有很多我簽過的東西,但簽過也沒有效,不會因為我簽過就有用」。他說,黨職併公職相關修法條文,時代力量都會在院會二讀時提出修正動議。
徐永明表示,黨團5名委員都各有專長,從法律角度和政治談判角度,大家有一定考量。1060425
4.附註︰
永明,同黨打臉你你不生氣就算了。為什麼還要自己把自己貶成.....,再怎麼說你也是堂堂政治系的教授出身欸,想想被你教過的學生的顏面好嗎?
Btw,原來你是負責貴黨黨團的政治談判角度(恍然大悟)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7-04-25 10:40:00
不是這樣講的吧
作者: Scape (non)   2017-04-25 10:45:00
自己簽了名被同黨打臉後又無恥硬凹,根本無下限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7-04-25 10:48:00
但另一個角度來說,老K沒簽整張就等於作廢了,微妙喔.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4-25 11:22:00
簽不簽本來就不是主要 沒有全部黨團共識的協商沒有意義簽了毀約有過(該會期不過廢紅十字會法 結果在時力臨時提案表決二讀) 不簽如約也有(不當黨產協商 大家"君子 君子")反正協商就是有很多狀況 簽不簽反而不重要 很多關鍵異議還是要表決 不過徐永明總召的面子被黃國昌打下去是有的 將來積怨起火點確認
作者: TDKR5566 (法師邊緣人)   2017-04-25 11:35:00
重點不是簽約毀約的問題,總召簽約總召毀約,我還知道是總召的意思今天是黃國昌說不算,總召跟著出來扛,那我以後找誰講?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4-25 11:52:00
找黃講不就好了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7-04-25 12:14:00
就徐永明沒面子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4-25 12:25:00
讓我想到國運昌隆黨... 從這件事看根本更明顯= =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7-04-25 13:09:00
簽過也不算 那是要怎樣才算?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7-04-25 14:34:00
樓上 就是要黃國昌簽過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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