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銘言:
: 這法案根本不通嘛...請問洪大立委......
: 你是要防堵性侵 還是要防堵補教界亂象 抑或是使抓稅更有效率
: 如果只是因應社會最近盛傳"補教國文名師化名為「李國華」性侵事件"所做出的回應
: 我建議這種不夠嚴謹 專業度明顯不足的法案 就不要拿出來自取其辱好了
因為無法完全阻止犯罪,限制性的法案就不該提出?
不要說我嘴,這邏輯真的很棒耶。
這法案光是能限制正職教師不能違法兼任補教界人員,就已經是一大進步了,
而且很多補教教師就是因為不用真名,才可以迴避許多指責或爭議,
強迫使用真名就可以降低稽查的難度,以及管理和調查時的效能。
何況這只是一個開端,完全可以用更多的法條來提高政府管理的強度,
隨便亂批評甚至認為應該撤案的人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
: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article.aspx?id=19593&type=Blog
: http://bepo.ctitv.com.tw/2017/04/205281/
: 我建議酒駕致死 一律死刑 並且賠償巨額賠款 致傷則鞭刑
: 我建議食安重大極惡犯魏應充...判處死刑
: 妳...洪慈庸 妳敢表態嗎 (?)
沒法律知識的人就別出來亂了,唯一死刑的意義和影響是什麼都搞不清楚。
1.歐美國家也沒有酒駕唯一死刑的,雖然台灣確實是罰則太輕,但也不可能採唯一死刑
唯一死刑就目前的法學界來說是個已被認定為不妥的罰則,根本不太可能再次出現
2.魏應充案的爭議在於調查困難和法官認定,但是司法獨立且需要調查證據,
僅因為輿論就要求加重判決,立院既無此權力,也缺乏合理性
即使是修法,也很難做出溯及既往的規範
換句話說,你的要求對於一個立委來說根本就不合理。
: 國家已經被你們這些充滿理想的廢死/急獨派...弄得不像樣 公義不張......
: 你覺得...妳提的這個法案 對於犯罪者 有個屁用 (?)
: 我建議補教名師...即刻從中國押解回國 判處至少12年徒刑
: 妳...洪慈庸 妳敢表態嗎 (?)
提出這種無強制力的要求才是傻了,目前在中國已通緝的罪犯早就一大堆,
連通緝犯都抓不回來,找個連犯罪內容都還沒調查完的是哪裡有問題啊。
表態可以幹嘛?讓有理智的人認為立委在作秀搞笑嗎?
: 這才是婦幼保護好不好 這才是懲惡除兇好不好
: 【洪慈庸...你提的法案根本姑息養奸】。
這邏輯真的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