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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
yahoo奇摩
3.新聞內容︰
肉品最多凍1年 過期還吃恐釀菌血症
過期肉有毒!台中驚爆殭屍肉還魂,力勤公司修改標籤,販售過期4年的肉品,上萬有問
題的肉恐已流竄市面。即使東窗事發,該公司負責人梁俊仁還大言不慚,認為肉品只要冷
凍在零下18度,放再久都能吃,此說法也遭醫師狠狠打臉。
按照國際標準,其中紅肉像是豬、牛、羊肉,有效期限為10到12個月,禽肉類像是雞、鴨
、鵝肉,有效期限在8到10個月左右,海鮮包括魚、蝦、貝類更短,一般只有半年左右,
最好在4個月內吃掉。
美國農業部的規定更為嚴苛,生鮮豬肉只能保存4到6個月,羊肉能存放6到9個月,保存期
最長的牛肉也必須在12個月食用完畢,絕非梁俊仁所說的「只要冷凍就沒問題」。
「4年真的太久了!」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冷凍肉品保存期限最長
不得超過1年,肉品過期則可能變質甚至有大腸桿菌等微生物感染,若民眾在不知情下吃
下肚,肉品又沒有徹底煮熟,恐導致菌血症或急性腸胃炎,出現噁心、嘔吐、肚痛或腹瀉
等症狀。
此外,一般民眾男從外觀分辨肉品是否過期,只能依靠包裝上的保存期限,顏宗海也提醒
消費者在購買前要注意賞味期限,更避免買大量肉品囤積分裝,以免肉品過期而不自知,
將細菌也吃下肚。
4.附註︰
模範生也出包 義美存放逾期9年佛跳牆、年菜
號稱台灣最後的良心 被狗吃了 XD
說真的 現在是台毒執政吧?
未來還有毒豬肉 核食要進來
對岸還需要武力犯台?
我們就快被食品 搞掛了吧?
自自冉冉 幸福滿滿
請問覺青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