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何挑選兩年後同性婚姻合法化?

作者: ikoo   2017-05-24 21:48:11
又是國民黨的大法官
馬英九提名的那些混蛋
你都說違憲了
應該馬上可以合法
明天大家就高高興興的去辦結婚阿
還要兩年
還要等立法院看能不能提早通過
有些人不能等
你要他們遺憾終身嗎
這些人不清除掉
台灣司法還有救嗎
※ 引述《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之銘言:
: ※ 引述《stuka (ssky)》之銘言:
: : 呵呵呵,想也知道,兩年後正是總統大選白熱化階段,搭配正式合法化,屆時數
: : 十萬同性戀上街頭力挺蔡,國際媒體蜂擁而至,蔡可意氣風發的大聲說:我們是
: : 亞洲第一,如此得票數肯定超過一千五百萬票....…城府之深令人不寒而慄
: 是不是兩年已經不重要了.
: 萌萌的戰線完全被釋憲結果縮限住,
: 只剩下民法與專法的二年戰爭,
: 而且兩年走完沒結果就是民法零擇;
: 此外,這專法還不能是河蟹版本走向,
: 難怪蔡易餘這個想推民法專章準用的也森77了.
: 所以對專法派來說,訂出一部專法可能很簡單,
: 但訂出一部"不違憲"的專法很難,
: 要搞專法專章,必須要跟民法一樣保障同等地位,
: 也就是說,專法"更優越性"與"扭轉岐視"的本質,必須擺上來.
: 如此一來,法務部照之前猛力調查專法走向的表現,
: 也不太可能做到這個釋憲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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