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Cf19830416 (出國...進行式)》之銘言:
: 這件事根本沒什麼好吵的
: 大多數家長的想法其實很簡單
: 就是他媽的我送小孩去補習 不是要去被老師幹的
: 誰管你什麼交往什麼小三 阿不然是女方硬騎上去逆?
: 至於現實中 這件事一出來 我哥馬上就叫我姪女不要去那間補了
: 有補的同學間起碼一半以上都是家長說別去了 別去了
: 然後瘋狂地詢問哪間有女老師教的不錯 或者問哪間老師比較正派
: 鄉下地方的老人像我媽這種都是直接罵 夭壽喔 那個死垃圾敗類 害死一個水姑娘
: 至於林為何現實中被同情?
: 很簡單啊 她爸是名醫 很多人主觀覺得不會是因為缺錢主動纏上陳
: 長的也不錯 又考滿級分 這樣的人會主動與一個50多歲的交往?
: 想也知道一定是被拐走的
: 不用談什麼邏輯 什麼脈絡 他媽的一般人哪管那麼多...
民國四年,五十歲的國父孫文娶22歲的上海富家千金宋慶齡,以孫文羅莉控的習性,
老少配,不倫戀在當時的清末民初中國也不是什麼怪事,清末其實也蠻性開放的,袁世凱
就好幾房姨太太,外省人看老少配(老榮民娶年輕原住民)、不倫戀、同性戀(清代闊少爺
包養名伶男寵)相對於本省台灣人都覺得沒什麼的男歡女愛,愛情不需要任何有禁忌。
反而本省台灣人老一輩比較觀念保守要門當戶對,就算納妾以三妻四妾為限,像蔡
總統就是妾室所生,民法到了中華民國光復台灣省後才改為「一夫一妻」制,應該是西方
的婚姻法律教化了台灣社會轉向保守派,民國的法律制定多參考德國歐陸法系。
陳星應該是林女教她性體驗的第一個男人,所以,她才會耿耿於懷放不下這段畸戀,
如果陳星勇於離婚,娶林女為妻,有孫文、宋慶齡的範例,只要林女願意跟著陳星,其實
林家雙親反對也無可奈何,這件事很簡單,就是陳星有色無膽,怕老婆,她不過把色老頭
當作賺錢工具,早就知道他會偷吃,維持表面夫妻,也不跟他離婚,陳星夫妻互相都知道
對方的需求是什麼,老夫老妻彼此理解,一個愛錢,一個好色,風流變下流玩弄小女生的
青春肉體,這種羅莉控比起孫文的眼光差太多了,所以,他只能號稱「補教界馬英九」,
而難以成為孫文、宋慶齡一段永垂不朽的愛情神話,女有情,但遇人不淑,愛不對人,最
終以悲劇收場,若是陳星離婚娶林女,整個故事將「無怨無悔」,且可以幫助林女發揮創
作才華在文壇發光發亮,歸根究柢,陳星夫妻的人格破產,人品惡質,文明社會所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