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7-05-27 14:52:39婚姻是長久以來的社會制度沒錯,
但是在法律賦予了其權利義務以後
就不再是單純的社會制度
當要取得任何權利義務有門檻時
自然就是大法官來檢驗這些門檻合不合憲
至於把婚姻跟繁殖畫上等號
就有點停留在100年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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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7-05-27 15:35:00大部分還是為了生殖
大大可能小看了生殖對國家和社會的影響婚姻是社會制度的一部分,法律是社會制度的最低規範也是社會共識的結果,若沒有法律;社會會大亂。建議您再去仔細唸一次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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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aki (百合秋)
2017-05-27 16:51:00為了生殖就該修法成為婚姻由父母或國家主導否則只要尊重個人意志同性戀都一樣不生
y大,不是這樣說滴。生不生是個人的事呀,跟有沒有結婚沒有關係的如果不想看書,youtube有空大的法學緒論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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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aki (百合秋)
2017-05-27 17:41:00開放同性結婚對生殖仍是沒影響建議你先把生殖與法律的關係搞懂再來談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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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alk (空洞)
2017-05-27 19:43:00K大 你應該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論述 你挺需要看空大課程
台灣 彩虹旗 藍色是自由 解放身體自由目前大家都只聚焦在基本人權這一塊 社會制度拋一旁了我是不知道台灣同志為何看重性權 不是柏拉圖戀愛嗎兩個女生 兩個男生 不單是心靈相通 原來還需要有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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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alk (空洞)
2017-05-27 20:00:00以下是我對各個論點的疑問與看法1. 當然!!生殖對國家和社會很重要2. 現行法律是社會共識?你沒看過一年內的相關民調嗎?你不知道民法已經一讀了?3. 沒有法律當然會大亂,但修法會?4. 生不生是個人的事,與婚姻無關,那和同性婚姻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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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s0328 (lovelydonkey)
2017-05-27 20:05:00感覺需要讀書的是K大欸…論述和邏輯不清楚 各種自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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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alk (空洞)
2017-05-27 20:07:00總票數一千多萬...哪家的請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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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alk (空洞)
2017-05-27 20:16:00原來蘋果不只可以讓醫生遠離、讓牛頓開竅、讓手機出水太神
也不需要這麼崩潰吧 事實上就不是全部的人都支持同婚更何況德國也是立專法 台灣居然先進到要直接修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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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alk (空洞)
2017-05-27 20:22:00不 我想提的是社會沒有共識 無論從互有高低的民調、平時的
基本上 同婚想一次就修民法 我覺得會引起更大的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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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alk (空洞)
2017-05-27 20:24:00的觀察、和他人的對話 都一再顯示了這點(你好像誤會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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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aki (百合秋)
2017-05-27 20:27:00性權就是人權有什麼問題? 那是對抗以往有雞姦罪的時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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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aki (百合秋)
2017-05-27 20:34:00專法是不是歧視要看內容決定 我個人雖然傾向修民法但不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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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jwew1 (lsjwew1)
2017-05-27 20:36:00nightwing,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意思不是特別法比較優秀,而是在適用上特別法優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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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alk (空洞)
2017-05-27 20:37:00是我講的不夠清楚 對這個複雜的議題也還沒能完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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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jwew1 (lsjwew1)
2017-05-27 20:39:00又,我原先也是主張定專法,但是大法官解釋出來後,我反而比較支持修民法。因為當大法官把結婚視為基本權時,異性婚與同性婚除非有很大的理由,否則在法律上不能差別待遇。否則違反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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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aki (百合秋)
2017-05-27 20:40:00憲法第7條
你有沒有看過大法官釋字748的內容違憲是因為民法欠缺規定 什麼時候變成修民法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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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alk (空洞)
2017-05-27 20:43:00l大只是提出自己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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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jwew1 (lsjwew1)
2017-05-27 20:45:00不是修民法優先,而是定專法要讓同性婚與異性婚在權義上不違反平等原則難度高於修民法甚多。
不懂於什麼叫做違反平等原則 兩者都是法律位階除非政府是想用行政命令來規範同婚 否則我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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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jwew1 (lsjwew1)
2017-05-27 20:49:00你應該想想,既然都是婚姻都是人民基本權,為什麼要在法律上有差別呢?
為了生殖應該廢除婚姻制度,所有孩子公家養這樣大家就會瘋狂打瘋狂生還有從台灣的社會福利來看,台灣政府跟人民一點也不在乎生殖這件事情什麼生育率超低、少子化,結果都只是喊喊XD剝削勞工>炒房>生殖
同性婚姻訂專法算騎士,那把異性婚姻和同性婚姻都拉出來各訂一個專法不就好了?大家平起平坐沒有歧視問題
沒關係啦 到時民法東修西補大整修 大家再來重背就好了
見笑了,小弟虛心檢討,只是大大火氣有點大,小弟並無反對同性。只是覺得這個問題應該算政治性問題不適合由大法官少數人做出結論。
748都說性傾向會採嚴格審查標準了...並不是都法律位階就不會違反平等原則
只要專法和民法有任何差異,就是違憲這就是嚴格審查維持平的對待平等對待,我看專法很難啦
專法和民法有任何差異,就是違憲????這是哪一門子的理論 真的是把同性戀者當成社會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