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福盟的公投聯署書如下:
(1)你是否同意婚姻應限定一男一女的結合?
(2)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不應對未成年孩子實施同志教育?
https://taiwanfamily.com/102393
對於第一項題目,很明顯就是acln0816所指的"釋字第748號解釋不算數",
而下福盟的新聞稿就是根本認為公投的效力有機會超越大法官解釋。
這應該在公投審議委員會的第一關就會被打槍回去了。
※ 引述《acln0816 ()》之銘言:
: : 反同婚修民法 (至少要公投解決)
: : 民進黨、國民黨 ok
: : 時代力量 x
: : 時代力量甚至加碼主張 同婚議題不適合公投
: 挺好奇的
: 在第748號解釋寫的那麼清楚後
: 請問對於同婚是要公投什麼東西呢?
: 一、修民法或專法?
: 二、不准修法?
: 三、釋字第748號解釋不算數?
: 四、同性的婚姻自由不是基本權?
: 第一個題目的話
: 修民法或專法大法官的確是說屬於立法形成自由
: 都可以、無所謂
: 只是有個前提
: 就是結果必須使同性戀者的婚姻自由與現行異性戀者的婚姻自由平等對待
: 那我真的不知道這個是在投什麼意思的?
: 反正即使實質平等也沒關係
: 但拎北就不想要跟你同性戀者用同一部法律就對了
: 是想表達這個意思嗎?呵呵
: 第二個題目的話
: 不准修法
: 那大法官也說啦
: 就是兩年後讓同性者直接適用現行規定
: 所以這個意思是寧願鴕鳥心態也不想面對要為了同性者修法的意思嗎?
: 第三個題目
: 那應該是已經認為說公投的效力超越大法官解釋就是了
: 我只能說好笑、非常的好笑
: 因為根本無法理解司法有抗多數決的本質
: 不過還是可以試試看啦
: 等公投完後繼續被打臉而已 呵呵
: 第四個題目
: 其實跟第三個題目一樣
: 就是想推翻大法官解釋而已
: 那就沿用上面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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