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政治黑特板板規_20170621_V4.1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6-20 22:37:13
第一章 總則
1.本板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以及PTT站方制定之站規管轄
2.本版為政治黑特板,主旨在於討論政治/民生/社會現狀等相關議題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4.除言語攻擊/謾罵攻擊外,違規情況不嚴重應採「微罪警告」,當累積犯滿上限3次警告
下次違規採正常水桶天數處置並不記前科,往後違規不得再採警告判決
5.對於累犯者,應採「前科累積加重水桶」,水桶天數=判決水桶*(1+前科數)
6.使用分身/Bug規避板規或水桶,經確認後本尊/分身皆判決(原判決*2-已執行天數)
7.所有水桶/警告/前科紀錄定期歸檔,並將紀錄收錄政檢板精華區以供查詢
8.所有版務應依政黑/政檢規定執行/處分,結果應公開於板面上,並以政檢板文章為準
第二章 文章分類
1.本板發文請遵守本版主旨、標題分類與分類格式,違者刪除
2.發表文章須40字以上,簽名檔、網址、無意義字詞、轉錄文章不計入,外文以單詞計算
作者本人轉錄文章以轉錄文章字數計;每篇文章須間隔20分以上,1小時內不得超過2篇
每日發文/回文上限5篇,禁止手動置底相似文章或發/推文過多簡體字,以上違者刪除
3.本板文章標題分類為『黑特』、『討論』、『創作』、『Live』、『轉錄』
『新聞』、『公告』,其餘分類隨公告而動態增減
4.標題分類使用說明:
 a.黑特:心情抒發/幹意發洩等
b.討論:時事/政治/民生/政問/獨家/政府決策等討論
 c.創作:延伸創作/空想/惡搞等
 d.Live:政論節目/政府實況/公民轉播等
e.轉錄:社論/它版文章/其他平台資料等
f.新聞:張貼付有來源之新聞
g.公告:板主專用分類
5.「Live」、「新聞」、「轉錄」分類文章須遵守下列規定,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a.每日此類文章上限2篇
b.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https://goo.gl/ http://tinyurl.com/
c.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d.重複發文已有相同來源或內容文章
e.「Live」文章限發表節目首播24hr內之政論節目/政府實況/公民轉播等
f.「新聞」、「轉錄」文章限發表 3天內之新聞、社論/它版文章/FB/其他平台資料等
g.「新聞」、「轉錄」禁止修改原文
h.轉錄它板文章應原作者同意,並刪除原文下妨礙閱讀推文
i.原文為外文者,須附上簡易翻譯
j.轉錄來源為FB,須為公眾人物或牽涉公眾/政治議題
k.「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轉錄FB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l.新聞來源須符合規範新聞網站清單(*附表1)
6.「討論」、「Live」、「新聞」、「轉錄」,發文內容須符合用語名單(*附表2)
「黑特」、「創作」、「公告」不在此限,違者口頭警告,限48hr內修改
若超過時限不修改,違規文章刪除
7.「黑特」每日上限1篇,禁止回文/推文並鎖文,違者回文/推文者刪除所有回/推文
8.「討論」每日上限2篇,「創作」每日上限1篇,違者刪除
9.「公告」限板主使用,禁止非板主者發/回文,違者退文刪除
10.政黑版嚴禁於版面上發文討論它板板務或攻擊它板與它板板友群體,違者刪除
11.張貼公益救助/學術調查/活動宣傳等,應詢問板主並得到同意,違者刪除
12.板上文章若能提供公正第三方佐證為不實文章,違者刪除
13.廣告/色情血腥/惡意使人驚嚇整人/病毒/竊取個資等內容或連結,禁止發/推文於本板
違者文章退文刪除,推文刪除
14.嚴禁任何方式公開站內信/水球紀錄且未經當事人同意,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15.嚴禁修刪本板板友推文(除板主執行個資保護與版務處理外),違者水桶7天
16.將它板特定對象之糾紛/事物/資料帶入政黑發文/推文者,經板主判定,違者水桶7天
17.單篇或多篇文章下,重複無意義或相似之推噓文(24hr內5次以上),違者水桶7天
18.發表無關板旨文章,板主警告後依然故我者,視為鬧板文章,違者退文刪除並水桶7天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使用圖片/連結等形式,可連結特定對象
c.非政治群體,如ROC行政區域地緣/宗族/信仰/興趣/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等
d.PTT它板使用者群體
e.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f.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需完全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a.裁判書系統: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b.若使用判決書系統,須為有罪判決;只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由判決書
4.若針對文章內容/推文內容評論,應明確點名對象為文章/推文,此行為不違反本章規定
5.鼓吹暴力言論/以非法手段嚴重損害特定對象生命財產安全之言論,視同違反本章規定
6.公眾政治人物/政府機關/政治族群/經媒體披露/社會議題相關團體者等,不受此章保護
第五章 檢舉申訴制度與板務相關
1.政黑板之檢舉文/申訴文/容赦文須發表HateP_Picket政檢板,違者不受理並刪除
2.討論版務需發表於政檢版,如在政黑版發文討論板務,違規者刪除
3.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政檢板(HateP_Picket)板規
第六章 修改版規相關
1.新修板規由全體板主應由可紀錄方式達成共識通過後,由任一板主公布並置底
2.新修板規於公佈時應標注生效年月日時分,且生效時間應大於發文時間1hr
以此時視為新版規生效
3.所有新修版規皆不溯及既往
第七章 板主規範
1.板主規範為板主自律之規範,與板主權限相關皆須明定於此章
如修改,應公佈並置底修改後版規,並耗期7天投票表決(接受/不接受),違者修改無效
2.政黑版板主任期為1年1任,得連選連任一次
3.政黑版板主應為3位,如因罷免/辭職/解職等,應進行投票遴選新版主補滿剩餘任期
4.板主遴選須透過板友投票表決,禁止私相授受,違者板主/新版主應自請解職且不得連任
(選舉資格:登入300次/發文200篇/政黑20篇以上,前兩者條件以生活娛樂組規為準)
5.舊任板主應於任期結束前2個月,開始舉辦新任板主選舉,並於選舉結果出來後
與新任板主討論交接時程並公告之,不得無故拖延交接,違者應自請解職
6.板主對於採水桶處置之違規,應被動處理,待有人檢舉後才能進行判決
7.板主對於採刪除/退文處置之違規,應主動處理,以維護版面秩序
8.板主對於違反第二章中無水桶罰則之版規,累計超過3次者,除上述7-7明定之罰則外
加罰水桶7天之處分,且依版規1-6計算。板主應同時以推文及站內信方式,予觸犯
第二章版規的發文者24hr時限修正,若時限結束仍未修正,版主當日即執行處分
9.若板主本身違規,視為一般使用者身份,由其他板主代為處理判決
10.所有判決/版規/爭議判決為2位以上板主有共識下執行,若不足2位則依據先前已定共

11.所有版務處理,應公開於版面上,並以政檢版文章為準
12.若版務處理上板主意見不同,嚴禁進行獨斷處理且其處理無效,待有共識後才行處理
13.舉辦板主遴選投票時,除政見外,得要求參選人表態是否上任後願意遵守第七章版規
以供版友作為版主投票之參考
14.本版版務僅為版面秩序維護者/版規解釋/仲裁者,無法為任一版友之言論背書或
限制其言論(除違反版規外),本版版務由此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附表1:
奇摩新聞 蕃薯藤新聞 鉅亨網 Hinet新聞 聯合新聞網 台灣蘋果日報
中時電子報 東森新聞雲 中央通訊社 軍聞社 中央日報 三立
自由時報電子報 今日新聞 新頭殼 台灣立報 台灣醒報 台灣新生報
台灣時報 中華日報 年代新聞 TVBS 民視新聞 紐約時報中文網
華視新聞網 公視新聞網 原視新聞網 客家新聞網 人間福報 風傳媒
中國廣播公司 中央廣播電台 BBC中文網 世界新聞網 泰國世界日報 中視全球資訊網
東亞日報 麗台 台視新聞 自立晚報 新唐人 大紀元
國語日報 ithome 外媒 ETTV 東森新聞 壹電視 NextTV
北美智權報 民報
附表2:
1.政治人物須使用正式職位或名稱,兩者有一即可
2.政治團體/協會須使用正式名稱(以官方登記為準)或官方認可簡稱/代稱
3.臨時性政治團體/協會可使用媒體通稱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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