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實在令人震驚!在台灣若被法官判死刑,死刑犯可能還要經過冗長的程序才會被槍決,但
在中國大陸卻是火速處決,宣判結果一出爐,嫌犯就立即帶往刑場處死。
據陸媒報導,24日在中國大陸廣東汕尾、陸豐的兩級法院進行一場公開宣判,共有18名毒
犯被判刑,但有13人因走私、製毒、販毒、藏毒等罪名被判死刑,其中8名在宣判大會後
,立即押赴刑場處死。
由於陸豐地區製毒、走私與販賣毒品問題嚴重,使得當局必須使出嚴厲的鐵腕打擊毒梟、
職業毒犯、累犯,因此對他們重判死刑,盼用嚴厲作法以儆效尤。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66743
這才叫做有效率有魄力的政府
反觀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 恐龍法官只會說殺人犯可教化
兩岸真的不如統一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