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news.yahoo.com/%E7%AE%A1%E4%BB%81%E5%81%A5%E8%A7%80%E9%
BB%9E-%E7%A4%BE%E9%95%B7%E9%AC%A7%E8%87%AA%E6%AE%BA-%E9%84%89%
E6%B0%91%E8%A2%AB%E9%9C%B8%E5%87%8C-052826761.html
NewTalk 新頭殼
新頭殼2017年6月月26日 下午 01:28
權力的滋味真好,在多年來自稱「高級外省人」的郭冠英,筆下所詆毀的
「鬼島」上,擁有權力的人,從來就不需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任。反正再大
的新聞,只要鬧到夠久,當事人總能躲到「被鄉民霸凌」這五個字的免死金
牌後,從此柳暗花明。因為風向一轉之後,千錯萬錯,不管最後是誰的錯,
歸根究柢都還是鄉民的錯。
2017年6月20日《自由電子報》報導〈愛女鬧自殺,陳星求情:一切由我承擔〉
,補教狼師的女兒陳星婗(Tiffany),在家拿刀自殘後上吊,所幸發現送醫,
已無生命危險。而陳星隨即發布錄音聲明:「這件事情是因我而起,由我一
人承擔,我已經身敗名裂了,懇請外界靜待司法調查,不要再殃及無辜。」
5天後《自由電子報》再報導〈涉入林奕含風波,寶瓶社長今晚企圖尋短,
警消聯手救下〉:
「寶瓶出版社社長朱亞君近日遭媒體報導,聲稱朱以『成人』姿態歧視已故
作家林奕含的疾病,不幫忙出版《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朱亞君今天晚上
在臉書發文駁斥,並指網路媒體《報導者》單方面報導,放任旗下記者發
文對她攻擊及公審,『我已經無路可走』,她今晚在木柵路四段住處有意
跳樓,後被警消聯手救下,情緒稍平復,未送醫。
目擊民眾說,當時看到朱情緒激動站在6樓窗台有意跳樓,還大罵『如果
我今天不死,明天就繼續被網路霸凌』。警方說,當時員警循線打電話
給朱的妹妹,以手機擴音功能讓朱與妹妹對話安撫,朱的心理醫師、寶瓶
出版社人員與其親友也先後趕到勸說,朱才卸下心防,消防員趁機將其
帶回屋內。」
林奕含輕生案爆發至今兩個月了。黨國體制對於台灣最大的傷害,即使
民主化多年,其幽靈仍盤據全島的,說穿了也就是「有權無責」這4個字
。別說是長年盤據高位的無恥政客、擁有媒體話語權的低俗藝人,對於
自己惹出來的事不去處理,只會整天在那裡抱怨「被鄉民霸凌」,如今
連補習班狼師、出版社社長也都來湊熱鬧了。
真的拜託一下,憑你們各位的實力,哪裡需要真的自殺,光是報紙標題
上形容的「鬧自殺」,就已經搶盡媒體版面了。其他小咖的鄉民,死個
十個八個的,也不會有人關心的。(本魯照樣也不會關心的)鄉民們想
想:陳星那個能包攬政府文宣的開名車老婆,為何能厚顏無恥的逼年幼
受創的奕含下跪道歉?那個就是「勢」啊!
出版業裡像本魯這種月薪兩三萬的小編,就算還要兼影子作者,30年來
沒人有空理會我們出過什麼書,或是退過什麼稿。因為上有主管與老闆
,旁有業務與行銷,連總經銷與通路也都常有意見。從接下稿件到成書
發行,每個行業裡的行規不都是「權力有多少,責任就多少」?難道出
版業就能不甩這基本倫理嗎?
一份稿件要不要出版?出版後要怎麼行銷?以及砸多少錢行銷?做到一半
發現不對要退該怎麼退?出了後有官司要怎麼解決?在出版社裡當初誰決
定的,日後不就是該誰負責嗎?就算旁人沒權力過問,這家出版社的股東
與發行人(資方),也該要求權責相符。大權獨攬的主其事者,每一個決
定不都應該受公司內外的檢討嗎?
因此在本案裡,像奕含生前那樣已被迫道歉的《報導者》,以及接手奕含
創作的游擊文化,這些與本案相關人士的說法,本魯也就不引用了。我們
只看其他出版界人士對本案的評述,前《中國時報》跑出版新聞多年的陳
文芬說:
「先答應你出版,再把你老公找來,最後再問你主治醫師的意見,結論
是:因為你沒有準備好,所以我不要出了。雖說不是出於『歧視』,但
究竟什麼才是『準備好了』?一句話,就是多事。沒肩膀沒骨頭的出版
社總編輯,變成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出來喊,我都同情不下去啊!
還有那麼多出版界的名人按讚,所以哪裡有什麼出版界的倫理道德,
看倌而已。」
其實奕含生前這份稿子,被很多出版社退過,本魯的很多同業也都看過
經手過,何以奕含卻只在意這一家?因為別家都是一開始就退,只有這
家例外。所以陳文芬這樣說;
「當一個出版社跟作者簽了出版合約以後,只有出版社自問自己準備
好了沒有,而不是去逼問作者準備好了沒有。作者只對文字負責!」
太棒了!我是作者,也是編輯。在出版業裡,作者只對文字負責,不
該要對業績負責,業績是出版社主其事者自己該扛的。而且拿多少薪
水,坐什麼樣的位子,就該扛起自己該扛的責任。這不是瓊瑤小說,
無論怎麼尋死尋活或是歇斯底里,做過的事就是做了,說過的話也就
是說了,在此引用資深作家孫瑋芒臉書上「關於行銷」這段話:
「我了解『出版界崩壞』聲中,經營者的艱辛。但是,如果因作者貌
美、資優,出版方就給予差別待遇,被要求以此出面行銷,這落入和
狼師近似的層次了。」
沒錯,自殺的作家太多了,光是我曾得過的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前
幾屆的邱妙津、黃國峻、袁哲生等等的,也都自殺成功了。出版社編
輯對這些作家與這些作品,當然要小心面對。如果像本魯這種也是瓊
瑤男主角性格(不是長相啦!)的編輯,更是應該要有自知之明,別
以為大權獨攬就能隨意揮灑。3年前本魯也收到過一份稿件,信裡這樣說
「本人原為軍中女護理軍官,在我38歲那年已是少校主管,但在軍中遭
受同儕誣告,威權長官逼迫,將我強調至外島金門,卻在那島上又連續
遭受更大苦難,一次被人面獸心的教授性侵害未遂,接著又一次被軍中
長官於軍營內性侵害得逞。從此我陷入『嚴重心靈創傷症候群』的精神
疾病,二十餘年來飽受各種心靈煎熬,原本幸福美滿家庭及婚姻破碎,
絕望的數度想放棄生命。……
經過持續的精神科藥物治療,以及數年前因一個偶然機會,接觸到勵馨
基金會的【蒲公英諮商中心】,透過長時間的諮商輔導,支持及陪伴我
嚴重創傷的心靈,得到完全保護隱私、專業又極貼心的療傷過程。再加
上女兒引導我進入教會,上帝甦醒了我的靈魂,我開始撰寫這本書。現
在的我專注力、思考能力、情緒管理都進步很多,自殺及自殘意念幾乎
已平息。
我相信我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一定有許多軍中發生的性侵害案件,也
未得到應有的申訴與調查機會,一輩子被性侵害陰影所影響。而這些案
件中的受害人,絕對都值得一個公平調查的機會,……」
這位我稱為「蘭姐」的作者,因為都曾在金門服役的經歷,我接下了這
份稿件,但我理解性侵受害者又有精神病史的作者,不能靠出版社單打
獨鬥。我們最多只能在出版前後照顧她,之後她有更長更久的日子要過
,怎能行銷完了就「放生」?因此這本《一個被性侵女軍官的手記》,
原先作者希望用本名出書,後來與勵馨基金會討論後還是改用筆名,但
她勇於出席記者會。
遇到這種事,出版社主其事者應小心,無論過去有多少豐功偉業,對於
敏感脆弱而且還是第一次出書的作家,編輯更不該用經驗或權勢「好為
人師」,最好是交給專業團體一起合作。在出版《一個被性侵女軍官的
手記》時,我完全接受勵馨的指揮,出版社處理稿子,專業團體處理人
,這樣對自己與對作者都好。如同陳文芬所說:
「寶瓶出版社的問題是,前面先說人家是文學新星,功力超過五、六年級
,接著跟作者談怎麼操作。後來大概後悔了,覺得作者配合不上操作。
但這都沒有什麼關係,壞就壞在那封告別信(被人家抖出來)太多沒有
必要的話,現在看起來很傷人家的心(明明知道對方狀況不好)。自己
另外抖出來的那封更呆,一直問人家『準備好了沒有?要頂住肉搜』。
結果自己卻頂不住。沒那個屁股,卻吃了那樣的瀉藥。」
經歷了昨晚那場神似陳星婗的演出後,也許跟朱亞君反悔不出版時,她問
奕含的話一樣:「我怎麼跟你說明,當我和一個人坐在咖啡廳談話,我突
然感覺如果這裡不是一樓,也許某一刻她就會跑出去跳下去?」還是如她
所說:「我不同樣和奕含一樣就被弄髒了嗎?」
社長鬧自殺,鄉民被霸凌。但是奕含不髒,她一點也不髒,一個高中女生
被誘姦不髒,生了病也不髒,髒的是那些黨國體制下道貌岸然的加害者。
心得與感想
疑似是林弈含性侵案加害者的某人給我聽好
我不管你的背景多雄厚
不要在哪邊演戲
也不要在那邊帶風向
男子漢大丈夫
敢做敢當
有種就接受測謊吧
別疑似躲躲藏藏
疑似躲在後面放話
這疑似是小人才會有的行徑
請有權調查的相關單位不畏權勢
好好針對所有相關人證 物證 事證 部落格 日記 親友閨密醫師的證詞
好好調查
若查證屬實
請重判性侵案的加害者
讓這種人進監獄
然後請監獄中的各方大哥們
一天依三餐好好關照這一位性侵案的加害者
讓他體會肛門及懶較被xx的美好滋味
以上只是個人不負責任的評論與預測
請多多指教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