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7-08-24 13:48:12不知名人士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柯文哲涉犯妨害名譽罪,
北檢目前已收到告發案,並將分案交由檢察官偵辦
問題是這種是要當事人提告才有可能成案,
如果不是那位女士,
就有可能是反年改的去提告的。
真有人想要讓法院認證哦?
告訴者出現啦:https://goo.gl/cb3X35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7-08-24 13:49:00證人在海外如何提訊 浪費司法資源反年改的人太多了 很難指定為特定可供大眾辨識且具一定
作者:
Rrrxddd (RRXD)
2017-08-24 13:50:009.2秀下限只能取暖 不要讓他們連自慰的權利都沒有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7-08-24 13:50:00知名度 並會因此事件而受到實際社會名譽之貶損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7-08-24 13:51:00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本案要舉證都很困難到最後一定簽結不起訴 不是浪費司法資源是什麼還是說法院願意補貼楊女士美國來回機票錢? 證人車馬費?而且至今我們連楊女士是誰甚至究竟真否有其人都不曉得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7-08-24 13:56:00政客被告很正常的 蔡英文肯定也被一堆人告有些沒事幹就喜歡去告政客 其實沒什麼用
作者:
a71085 (iii)
2017-08-24 13:57:00這種告訴乃論的不是本人去告就不會起訴吧
作者:
moswu (蚊子)
2017-08-24 13:57:00所以說言論自由真的很重要,這樣才看的出來誰智障
不可能是本人啦 偵查庭要飛回來台灣開...告訴乃論非本人去告發 簡直有毛病
作者: mayjan 2017-08-24 14:13:00
小題大做
去年鍾小平也去告柯文哲瀆職啊~結果也是當小丑看啊~
作者: hornet7777 (hornet) 2017-08-24 14:42:00
大嬸先罵?沒KP先罵,會有那一篇?
作者:
ayler88 (ele)
2017-08-24 14:43:00就算告成 大概只罰幾千... 來回通車費與法院費用都不只了
作者: hidog (.....) 2017-08-24 18:03:00
反告很難,市政在可受公評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