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現制下的直轄市長最久可以連任幾年?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7-09-05 06:51:36
※ 引述《CHOCOLA1983 (′‧ω‧‵)》之銘言:
: 賴清德跑掉,突然想到這問題
: 第一問:
: 直轄市長是 "連選得連任一次"
: 那假設任期剩下一年又 364 天
: 原市長辭職、去職或死亡,由行政院派代理市長A 代理市長一職
: 接下來市長A 又連任市長,那市長A 還可以再參選第三任嗎?
: 畢竟第一任期的一年又 364 天不是選上的
: 如果這樣沒問題的話不就連續當市長將近十年?
: 第二問:
: 假設沒有上述問題,市長A 當了兩任市長
: 但是接任的市長B 在剩餘任期不足兩年的時候突然辭職、去職或死亡
: 行政院可以派A 代理市長嗎?畢竟雖然是連屆,但是第三屆任期並不是選上的
: 可以這樣嗎?
這問題2012年因為康世儒事件有經最高法院解釋過,2013年已修地方制度法。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31110001941-260407
前竹南鎮長康世儒連續3屆參選鎮長引發爭議,內政部為杜絕爭議,提案修正
地方制度法,並祭出「康世儒條款」,規定民選地方首長「每屆任期4年、連
選得連任一『屆』」。
康世儒曾任14、15屆竹南鎮長,任內辭職轉戰立委,去年再參選16屆鎮長補
選當選。
(下略)
這裡是連選「一任」還是「一屆」的爭議,現在採取了比較嚴格的標準。
你的疑問理論上現在不會發生。
不過實務上,更高階的政治人物則是採用另外一種手段延續自己的政治生命,也就
是「改制」的方式。最經典的例子包含過去李登輝繼任總統之後修憲總統改成民選,
因此實際當三任總統12年;陳菊因為縣市升格為直轄市從新計算,目前是她擔任高雄
市長第11年這樣。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9-05 07:27:00
總統改成民選變成延續自己政治生命...怎麼看起來怪怪的?那如果沒改民選那就沒延續自己政治生命嗎?
作者: qqq1234 (王大樹)   2017-09-05 11:23:00
沒改民選 在國大他贏不贏的了阿港伯是個問題....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7-09-05 11:51:00
李登輝不算 他改制之後反而縮短自己的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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