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法院認大巨蛋停工 判決「算贏」
大巨蛋遭台北市府依據《建築法》停工至今約2年4個月,遠雄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
撤銷停工處分,今(7日)判決出爐,法官指出,大巨蛋施工現場有關「維護安全、防範危
險」措施工程,欠缺勒令停工的必要性,原處分命全面停工,已違反比例原則,應予撤銷
;市府官員表示,這次判決對市府來說應該「算贏」,代表法院認可520停工的決定。
市府官員解釋,法院認為北市府2015年5月20日要求大巨蛋「全面停工」,忽略工地安全
疑慮,有失比例原則,不過,都發局在該年5月22日就提出遠雄依法針對工地安全部分提
出「先行報備施工」,而北市府已經同意遠雄施作14項先行報備施工項目,因此等於法院
認同北市府對大巨蛋現狀的處理。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對此回應,判決證明市府全面停工不僅違反比例原則,同時也危及公共
安全及無視市民生命保障,市府甚至還對於遠雄巨蛋公司所施作的公共安全工項進行百般
行政刁難,甚至提出抗告,幸好遭駁回,足見為了鬥爭企業而漠視市民安全。
他說,關於停工處分的適法性,目前巨蛋已通過性能審查,很遺憾法官並未考量,如同判
決所述,市府停工處分確實已影響遠雄巨蛋公司權益,因此在拿到判決書後為求保障,會
再研擬上訴。
(中時)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90700343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