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超意外 時代力量居然還沒發表意見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7-09-10 23:43:19
推 mstory: http://www.mol.gov.tw/topic/3066/5837/19493/09/10 21:53
→ mstory: 三、工時09/10 21:53
→ mstory: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09/10 21:53
→ mstory: 時。另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得延長工作時間,其連同正常工時每09/10 21:54
→ mstory: 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09/10 21:54
→ mstory: 時,但如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 09/10 21:54
推 mstory: 現在資方還要求進一步擴大加班時間哦,根本想凹死勞工 09/10 22:07
推 mstory: https://goo.gl/HUL1xy09/10 22:20
→ mstory: 先回顧一下舊勞基法之第三十二條規定一般行業之延長工時,09/10 22:20
→ mstory: 男工一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一個月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六小09/10 22:21
→ mstory: 時,女工一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09/10 22:21
→ mstory: 而新勞基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僅規定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09/10 22:22
→ mstory: ,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09/10 22:23
其實沒有錯 看起來加班時數沒有減少
但是吵著要放寬加班時數的人常常提到一個神祕數字 54
你不覺得奇怪嗎? 為什麼總是不約而同地想放寬到54 而不是52 56 58之類的?
其實是有道理的 因為過去是雙週84小時 月加班上限46
而目前改成單週40了 月加班上限一樣是46
表面上加班沒限縮 但實際上月可用最大工時少了8小時
所以雖然加班時數沒有縮減 但對老闆來說還是有影響
一堆喊要放寬加班時數的人才會不約而同的提到54小時(剛好是46+8)
因為他們要的是至少可以維持和以前一樣的人力水平而不需要額外增聘
我個人是不希望因此放寬加班上限啦 但也可以理解這些人的想法就是了
54不是憑空生出來的 而是有勉強可以解釋得通的理由
所以我才會很擔心加班時數真的被放寬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6-09-10 21:53:00
http://www.mol.gov.tw/topic/3066/5837/19493/三、工時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另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得延長工作時間,其連同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如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現在資方還要求進一步擴大加班時間哦,根本想凹死勞工https://goo.gl/HUL1xy先回顧一下舊勞基法之第三十二條規定一般行業之延長工時,男工一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一個月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女工一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而新勞基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僅規定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作者: Yolosnow (生活很無聊)   2017-09-10 23:45:00
講到張 他也跟賴不錯啊昨天新聞吧 賴說台g三奈米很可能留在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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