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ober ()》之銘言:
: 其實從年改的時候
: 反年改團體在立法院
: 把人家縣市長 立委打到骨折
: 就已經有很多不滿與檢討之聲了
: 但就這麼一直拖著
: 雖然每次開頭都不滿 結果都是依舊鄉愿與姑息
: 如果是林全還在位 大概這次事件就這麼蒙混過去
: 邱繼續在位子上
: 但我在前面換賴當院長的時候就發文說過了
: 現在要開殺了
: 不可能讓這麼誇張的事情繼續下去
: 一個如此明顯失職多次 不適任的局長
: 到底還有什麼理由放他繼續下去
: 難道因為顧慮柯 就可以矇著雙眼
: 就可以是非不分嗎?
: 就如同賴過去跟李全教的事件一樣
: 有些事情就是該有明確底線
: 把一個如此失職的局長被拔
: 說成好像鬥爭 好像心結 誰跟誰不爽
: 我真覺得
: 某些人的是非標準已經扭曲到誇張的程度了
一個一個慢慢來
1.會不會做懲處
2.什麼時候懲處
3.懲處方式恰當嗎
4.以後的權責怎麼分
1. 柯文哲說還是會做懲處
可惜在某些人眼中除了下臺,其他都不是懲處
還有人說怎麼不現在懲處要等這麼久?
所以你在意的,是懲處這件事嗎?
我看不是,你在乎的是“現在”懲處
[現在,立刻,馬上下臺]
這就是某些人要的,其他都不是懲處
2. 開會檢討後才懲處
開會了嗎?
開會了嗎?
開會了嗎?
所以說,開會了嗎?
你可以開會隨便扯理由要他下臺爭議都會比現在小很多,但是你選最差勁的一種
3. 懲處方式恰當嗎?
違反慣例的代價,違反當初
““自己爭取””來的慣例
如果民進黨要違反自己的規則去做,請問他要拿什麼跟別人談判
是不是以後給你的慣例以後你喜歡就馬上當作沒這回事了??
跟不承認中英香港基本法有什麼差別?
我是覺得同樣都是對權利的腐化
再說一次,民進黨這件事最大的問題就是
““換人的方式””
有問題
你覺得不爽,你就換人,OK
但是方式有問題,這個方式還是「民進黨自己」爭取的
這個就是最嚴重的是非對錯問題
這個才叫毫無底限
懂?
4. 請問以後維安出包,到底是誰要負責呢?
人不是他提名,他要聽市長的,還是內政部長的?
怎麼做事呢?
邱是柯拉上來,他出包柯跳出來說責任他扛
一樣標準很簡單
現在民進黨誰要跳出來說臺北市危安出問題以後找他?
誰?
麻煩給出一個人選以後負責啊,以後危安做得好也他拿獎勵
現在別說民進黨,整個政壇哪個人有種?
還是標準低一點,光是出包時候跳出來說他負責,跳電的中油董事長是陳菊人馬,怎麼她
不說這個人選他推薦的,出包她也要負責?嗯?
明顯壓不住壓力才辭職的,這種就叫做要扛扛不住
悲慘的就是你整天噴整天罵的柯文哲的標準,民進黨沒幾個人達得到
啊,達到的都做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