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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擬封鎖侵權網站 管碧玲:授權恐易放難收
時間: Sat Sep 30 21:32:00 2017
1.媒體來源:
奇摩
2.完整新聞標題:
擬封鎖侵權網站 管碧玲:授權恐易放難收
3.完整新聞內文:
新頭殼newtalk 2013.05.24 楊宗興/台北報導
為了解決違法下載問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打算修法,透過網路服務提供業者(ISP)封
鎖境外侵權網站。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24)日表示,對此感到憂心,她認為,此一「斷網
」授權就像潘朵拉的盒子,易放難收。她強調,將已在22日的交通委員會提案,要求國家
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作為ISP業者的主管機關,儘速與智財局協商,應調整此一立法方
向。
管碧玲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對於智財局打算透過封鎖境外侵權網站的方式,以解決盜版
下載問題表示不同看法,她表示,公權力箝制網路通聯與資訊傳遞的任何舉措都極度敏感
,因此,反對智財局修改《著作權法》的舉動。
管碧玲指出,智財局打算修《著作權法》,仿照美國SOPA(Stop Online Piracy Act)法
案,對境外重大侵權網站建置快速處置措施。管碧玲認為,此一貿然修法的方向,將授權
智財局以行政程序凌駕司法裁決,並跳過ISP主管權責,直接命令ISP封鎖特定IP或DNS,
這種「斷網」的授權恐怕易放難收,堅決反對此修法。
管碧玲說,為防止線上侵犯智慧財產權造成的產業損害,智慧財產局宣稱「針對伺服器設
置於境外之網站,如屬專門從事網路侵權行為、或其上之內容有重大明顯侵害著作權,嚴
重影響相關產業發展者,採取快速處斷措施,令網路服務提供者(ISP)予以封鎖」。
管碧玲表示,類似法案在美國提出時引發喧然大波,2012年1月18日更引發維基百科(Wik
iepdia)史無前例地關閉24小時抗議,迄今並未立法;而歐洲的類似法令乃由法院核發命
令執行,韓國、馬來西亞則由著作權主管機關向通訊傳播主管機關通知要求,通知ISP阻
斷違法網站;即使西班牙是授權著作權主管機關,仍配套有合議制的申訴程序,均屬司法
或準司法程序。
管碧玲認為,IP可變性高,直接由智財局以行政程序認定,不僅將使行政機關疲於奔命,
行政人員的裁量權過大,也會衍生更多跨國爭議,而採司法程序也有曠日廢時的問題;但
目前智財局的立法授權方向,未來恐有擴大演變為「台版綠壩」之虞,也必須讓更多網路
使用者了解其影響並參與立法討論。
管碧玲強調,保護智慧財產權非常重要,侵權也令人痛恨,但公權力箝制網路通聯、資訊
傳遞的任何舉措都極度敏感,不得不謹慎,她要求NCC須立即與智慧財產局展開協商,對
於保護網路智慧財產權而涉及ISP阻斷服務的相關修法,至少應採準司法程序的立法方向
,交通委員會也通過了她的提案。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cJLeYN
5.備註:
四年前的新聞,同樣的法案國民黨當年被慘電,今天換民進黨做就變成做對的事,9.2別
崩潰。這標準會不會差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