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的很奇怪
為何不是懲處的當下把所有懲處的理由全部寫清楚
有沒有說謊不是懲處的當下就該確認清楚了嗎?
怎麼會是過一陣子後,由一個議員出來爆料呢?
要柯p 無腦挺人,為何不怪台北市警局長沒把相關的報告清楚的遞交給柯p 呢?
一堆人要柯p 負起台北的治安
那台北市警局長難到沒有義務把所有懲處的過程告訴市長嗎?
好讓市長認同懲處嗎?
查證不是市長該做的工作吧,查證是台北市警局長的工作吧
市長還要管到小警察的懲處細節哦
別笑死我了好嗎?
如果柯p 真的挺錯了,那不也是北市警局長這個部屬沒做好嗎?
不過我印像中好像有新聞說北市警局長說懲處不用送給市長的
不知道是真的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