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萬億:修法趕上世界潮流

作者: hittler (西斯特)   2017-11-12 14:31:02
我不知道菜渣有沒有腦,用人都怪怪的
我去過歐洲,就以遊覽車司機來說,每台車都有紀錄器
每天早上車子發動後到進入飯店只有12小時
如果時間到了車子不能再動,必須教另一台車來載人
而且有規定司機一天必需休息12小時隔天才能開車
如果司機違規會罰好幾萬
這就是人家的勞權
反觀台灣開車開到死是你家的事
上次高雄客運司機差點死掉
這就是鬼島的作法
跟歐盟比,台灣勞基法比東南亞第三世界國家還不如
林萬億搞軍公教已經天怒人怨,現在勞基法還敢講話
看來菜渣不想當第二任了
大家等著瞧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11-12 14:35:00
台灣島應監控司機握方向盤12小時以上
作者: blackface614 (笑而不語)   2017-11-12 14:55:00
沒救了 這種意外肯定還會一直發生
作者: asiraaa (two)   2017-11-12 15:28:00
勞工很多,不用怕,空缺有人會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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