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就新聞上來看 鄭捷造成的恐慌比較大
因為會搭捷運的人較多 多於會去住頂樓違建的人
(多半應該是因為經濟因素不得已才會去住那種違建的小隔間)
但就惡性來看 縱火害死九人的那個傢伙
絕對比鄭捷更應該槍斃 因為他不但害死了更多的人
而且事實明確 從監視器影帶中也可看到他縱火後
還在一旁冷眼觀看現場 如果說這不是謀殺 還有甚麼是謀殺?
況且他已經有多次縱火前科 這種人若再讓他回到社會
肯定是個不定時的炸彈
如果這樣的人 還可以因為一些因素而免除死刑的話
那麼就太沒天理了 如果到時候有恐龍法官不判他死刑的話
應該要讓這樣的法官受到大眾公審
另外 這幾天還有另一個案子 就是有人在搶劫銀行 且殺人之後
在遭到圍捕的情況下 自知無法逃脫而選擇自殺
個人相信這就是台灣死刑還存在的最大效用
如果台灣真的廢死的話 未來惡性重大的殺人搶劫犯
即使知道自己會被捕 也不會選擇自我了解 而是選擇就逮
反正即使犯行再重大 也不會被槍斃 反而有終身牢飯可吃
以台灣目前的國情來看 死刑還是有些嚇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