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angelew (uwe)》之銘言:
: 職缺底薪必須寫清楚!立委擬修法:薪水4萬元以下「禁止面議」
: 東森新聞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08/1068222.htm?from=fb_et_news
: 有立委研擬修法,薪資「低於4萬」的工作禁止寫「面議」
: 要公布該職位的薪資級距。
: 求職者在投遞履歷時,會看到公司職缺於「薪資待遇」欄位上寫著「面議」
: 「依公司規定」
: 若打電話詢問,還會得到「薪資取決於你的能力」等空泛的回應
: 完全沒有一個確定的數字,讓許多社會新鮮人不知道現在的行情究竟為何。
: 有立委提案,假若公司職缺薪資為「4萬以下」,就不能只是「薪資面議」
: 且一定要寫上「薪資級距」,若違反最高可處30萬元。
真是一個好法案,給國民黨一個讚
這是史上最簡單.最容易執行的強迫加薪手段
比起賴功德,給公務員加薪,然後道德勸說企業界給勞工加薪,
我看只有做功德的老闆才會聽
於徵才網站中強迫公布薪資級距的好處:
1.訴諸輿論壓力:覺青可以每天去搜尋,蛤,大立光作業員(隨口舉例)才25K~30K啊
一定會被鄉民幹爆,公司為了商譽,只能被迫加薪到一個社會有共識的水準。
2.40K以上,通常已是主管職或專技人員,相對於基層勞工,他們確實有跟資方議價
的條件,所以40K以上開放面議,合理
3.稽核檢舉容易:求職者看到30K~35K,結果面試時主管說我們只有22K,
求職者跟公司又沒有利害關係,不用吞忍,回家就可以上網檢舉。
另外像104人力銀行等求職網站,本來就有專職人員每天在檢查企業的徵才條件
是否有違法就業服務法的情形(如:對性別.年齡做限制),他們也會提醒企業更正
想想看,比起
1.不管產業特性,強逼政府提升最低基本工資
或是
2.在公務體系人力缺乏,又面臨民代壓力下,寄望政府全面執行勞檢
要求職缺底薪必須公告級距
這麼一個簡簡單單的動作,就可以改善一部分基層勞工的就業環境耶
感覺好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