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otover (中華民國是海島型小國)
2017-12-16 22:06:14幹
還在那邊什麼投不同意罷免=變相投同意罷免
幹 現在已經2017了 選制已經不一樣了 醒醒吧
投票規則白紙黑字寫在那邊還看不懂
舊規則
1.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
2.總投票率>50%
同意罷免者除了票數要夠多
還有總票數(同意+不同意)也要夠多
所以反罷免者 只要不投票就可以增加總票數過半的難度
所以才會有投不同意罷免=變相投同意罷免的情況
因為不同票也算在總票數裡面,間接幫同意罷免方完成條件2
新規則
1.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
2.同意罷免投票數>25%
這時候已經沒有總票數門檻了
就是說同意25%,反對1%
總票數26%的情形下,罷免通過
所以反罷免不投票,一點好處都沒有
相反的,反罷免去投票,一點都幫不到對方
幹,有這麼難理解喔
作者: BLABLA007 (異度空間型男) 2017-12-16 22:10:00
鳥籠門檻阿
很難啊 光之前投分區跟不分區政黨票能幹嘛也一堆人搞不懂
樓上...新制反罷免=要踴躍投票因為如果對方過25% 你唯一反制的工具就是比他們更多你那樣講代表你也沒搞清楚新制啊= ="
連白癡都知道不要去投票,除鐵粉例外,看來只有中天妓者跟中天粉不知道,都是可憐白癡
沒搞懂的人佔多數啊 因為在漠不關心的狀況下 自己支持對
象或者是反對對象都不會有變 選民當然會繼續漠不關心
你不去投票=沒有反制機會 一旦對方過25%你就是等死
泛藍大崩潰,看中天各種崩潰,政黑藍色白癡選民各種崩潰就是爽
你去投反對罷免 對你支持的人完全沒傷害 反而多保障
今天這樣的結果只是會繼續強化這個觀感投票前鬧得好像風風雨雨的 結果投票率這麼低
新選制被罷免的村長就是太輕敵以為跟以前一樣 結果對方有超過2成5的人自己這邊的人都以為不投票就沒事 結果就下台了...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7-12-16 22:36:00錯了, 那要看贊成方的力量有多少這次贊成方被看破手腳, 反對方以逸待勞就可以了
不管贊成方力量有多少 你投反對都不會有傷害除非你確定贊成方根本沒兩成民意 這樣你要在家就沒差但選舉這種是從來沒有百分之百的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7-12-16 22:37:00這次情況就是這樣嗎? 反對方投身體健康的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7-12-16 22:38:00真的要兩方都表態 就只有簡單多數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7-12-16 22:39:00事實上連署的人已經超過半數的贊成票了 連署愈容易比例愈高
不一樣的門檻,以前反對方不去投的話,贊成方要獨立衝到50%現在的門檻等於以前的反對方都是自動算入會去投等於現在的贊成方只要自己有25%就可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7-12-16 23:15:00降低了, 維持現狀(反對)方的投票意願本來就比較低
本來就是大多數的人對這個議題無感 幹嘛要去投還以為不去投是支持?
民主的成熟就是靠著類似PTT公民論壇的討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