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討教育政策中 高等教育的面向上
我個人認為 應該要 而且是必須的
台灣的大學教授的薪水 相較於英國、美國的同行
實在是廉價得有些過分
更有甚者 不管貢獻的價值多少 一律齊頭式平等
這也是抹殺了教授們身為學者的積極性
而且也不利於網羅人才
今天如果暫時沒辦法追上國外薪資 最起碼應該自由化 讓市場決定價格
也就是說 教授的薪水與收入 應當和他的市場價值直接相關
除了保障基本收入和研究費之外, 其他就應該維持彈性
比如說熱門領域的老師 比方說現在研究人工智慧領域的老師 市場價值更高
那就該領更高薪
又比方說有的人有拿到Stanford的電機工程博士,或者類似名校的理工博士
也應該拿到符合身價的收入
知識有價值 當然更有價格 擁有know-how的老師 理所當然應該有更好的待遇
美國的名校都是這樣對待大咖級的老師和研究員
因此才有美國優質的高等教育
在教育政策上 台灣如果想要在高等教育上擁有更高的品質與競爭力
台灣也應該學這一套才對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