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npanyen (華飛)》之銘言:
: 其實這篇講的就是整個「勞基法」真正的問題!
: 工作、勞動型態太多元了,各行各業都有各自不同的情況。所以不可能、也不應該有一套
: 完全一體適用的「勞基法」。這正好是政府干預勞動市場的標準惡例,政府失靈的典型證
: 明。
: 我認為應該要回歸到各行各業的勞資協商,真正能夠改善勞工處境的方式只有提升勞動生
: 產力、附加價值。否則再多的法令規章也無法改變勞動市場的均衡。
勞動的型態再怎麼多元,勞工的身體健康都是大同小異。每日工時和休假天數,都
不該任由勞資協商,而是需要根據社會的發展,劃定明確的紅線。不然需要多賺錢
的勞工,自願接受更長工時更短休息,會讓其他勞工在勞動市場的賣相變差,造成
整體勞動條件向下。
所以完全需要一部一體適用的勞基法,那是確保勞工的自我剝削只能到此為止的強
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