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時力提勞工可拒絕加班、輪班間隔等 柯建銘首度鬆口同意

作者: TKC4062 (The dark knight)   2018-01-08 18:54:17
1.新聞網址: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32972
2.新聞來源︰上報
3.新聞內容︰
2018年01月08日 17:57:00
《勞基法》修法遭批修惡,時代力量今天在黨團協商時提出「折衷版」,主張在鬆綁七休
一、加班上限或輪班間隔上增加「勞工拒絕」條款,勞工若不同意資方的安排,可以拒絕
,且雇主不得因勞工拒絕而給予任何不利之處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首度鬆口表示
,可以同意時代力量的主張。
對此,勞動部長林美珠回應,現行勞基法第42條已有「帝王條款」,勞工只要「因健康或
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且在第77
條有罰則,違反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柯建銘傍晚在協商時首次發言鬆口表示,既然時代力量那麼「concern(關心)」
勞工拒絕權,他認為即便第42條已有相關條文,但「再寫一次沒關係」。
4.附註、心得、想法︰
柯建銘表示不反對加入時代力量主張的「勞工拒絕」條款
他認為即便第42條已有相關條文,但「再寫一次沒關係」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8-01-08 18:56:00
是不是,我就說如dpp粉我呢,舉雙手贊成時代力量版本的勞基法。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8-01-08 18:58:00
與其搞這種根本沒用的權 還不如加罰則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8-01-08 19:12:00
我覺得雇主的罰則入刑法比較實際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8-01-08 20:30:00
大綠小綠一場戲
作者: andy1300224 (Kero浩)   2018-01-08 22:07:00
就是不敢加入吹哨者&罰到倒 那個勞工敢拒絕老闆提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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