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勞基法修正三讀 政院:維護勞工權益不變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8-01-10 19:52:23
※ 引述《takuson (Who am I?)》之銘言:
: https://tinyurl.com/y73xsbuo
: 勞動部長林美珠今在記者會公開表示,將在《勞基法施行細則》規定,補休需在年度休畢
: ,未休畢會強制結清發給加班費。
: 林美珠強調,勞工若有加班,發給加班費是原則,換補休是例外;補休必須由勞工提出來
: ,資方不能單方面規定只能換補休。
: 林美珠強調,勞工加班,僱主就必須發給加班費,若未發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
: ~~~~~~~~~~~~~~~~~~~~~~~~~~~~~~~~~~~~~~~~
: 勞動部回應了,補休要在年度休畢,沒休完就要強制結清發給加班費
那有沒有d 粉能說明一下
要如何確認這個補休是由勞工自行提出?
而不是由雇主要求的呢?
dpp 的話都嘛講的很好聽
不過可行度都嘛是接近0
沒有可行度的東西,講出來叫廢話好嗎?
所以請d 粉講一下,這個可行度有多高呢?
作者: ji4mp6   2018-01-10 20:08:00
我們公司加班就是由員工自己選擇要換補休或者是加班費阿奇怪..是你說可行度是0我舉例出來,你就說不代表所有公司
作者: ramun (pp)   2018-01-10 20:14:00
樓上有間好公司 我只聽過修不完公司就吃掉的
作者: ji4mp6   2018-01-10 20:15:00
你也只是想聽你想要的答案,台灣老闆都很爛!!是不是這樣?
作者: ramun (pp)   2018-01-10 20:15:00
假不補錢就算了 缺還不補人 最好這樣有辦法放假(翻桌)其實最大的問題還是執法不力拉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8-01-10 20:19:00
把違法都合法化就不用執法啦
作者: ramun (pp)   2018-01-10 20:20:00
像是 低底薪高獎金 現在可以少報勞健保還可以少報加班費XD內外帳之類的就不用說了
作者: Leeheaven (爬蟲窩撿便男)   2018-01-10 20:22:00
貴公司員工會選1.33的加班費還是1的補休?
作者: chudly   2018-01-10 20:23:00
原po 說趨近0啦
作者: ji4mp6   2018-01-10 20:24:00
我們公司補休是1.33 1.66比照加班費計算
作者: jerry4431   2018-01-10 20:24:00
唉, 我想知道哪家公司可以自己選擇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8-01-10 20:33:00
違法就檢舉啊 還是你覺得大部分公司都是不守法 那就沒什麼好討論 大家都不守法 乾脆說法條寫好看就好 反正沒人遵守
作者: ramun (pp)   2018-01-10 20:34:00
違法就檢舉說的好輕鬆XD 聽說南臺灣相關產業公會有檢舉黑名單 敢檢舉這行業就不用待了然後呢 名單怎麼來的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8-01-10 20:36:00
那大家都不守法 勞基法怎麼改都沒差 那在抗議什麼 一堆假設公司一定違法 不就法條怎麼改都是好看的?
作者: ramun (pp)   2018-01-10 20:36:00
勞檢匿名檢舉 還被立委靠邀 說會造成資方困擾有些配套是可以做的 立委有在推嗎 匿名檢舉呢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8-01-10 20:37:00
又在聽說 我檢舉過老闆 我也沒怎樣 還是可以到處走跳啊
作者: ramun (pp)   2018-01-10 20:37:00
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違法太多啦我當年也是這樣對當事人說的 科科 後來我也不敢這樣跟他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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