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8-01-11 11:20:49※ 引述《aquaair (aquaair)》之銘言:
: 這論點在 詹子藝 和 JoSe Sung 的FB 都可以看到。“這些改變都要員工同意“
: 一旦員工不同意,雇主就不能強迫,否則違法。員工可以去檢舉、提告。
: 員工不去檢舉就是奴、巨嬰…
: 講實際的,今天會上ptt的族群學經歷應該都平均以上,遇事會翻法條、會google解決
方?
: 那中下階層呢??一些腦袋比較不靈光、反應比較慢或是有家庭要養、有貸款壓力的中
偏
: 同樣要說是巨嬰??
: 政府今天不說明要怎麼解決這問題,很難說這次修法是修好而不是修惡。
好! 那請問要怎麼改?
現階段換補休不違法 未來換補休需要勞方同意
請問
資方單方面可換補休 > 勞方同意後可換補休
資方單方面可換補休 > __________________
請填空 該怎麼修
柯文哲講過 沒有方法 那就不要靠么 沒有方法 那麼爛方法就是好方法
若改成不可換補休
請問 ... 想換補休的員工 是不是就沒有彈性了?
就我所知中高階人才 希望放假 錢多一點點對他們沒差
好了 不預設講這麼多
請問 要怎麼修 才是修好? 不是修惡?
作者:
Argerich (砑6(Q鰜7x綩%@v킊t氶▇)
2018-01-11 11:22:00所以規定例假跟兩班間隔就是為了避免這些啊
1.補休一樣要給倍數 2.法律內要寫明補休一年內要結清,否則要換成錢
作者:
Argerich (砑6(Q鰜7x綩%@v킊t氶▇)
2018-01-11 11:25:00不是跳針,是他是相關聯的啊。
作者:
Argerich (砑6(Q鰜7x綩%@v킊t氶▇)
2018-01-11 11:28:00好吧,坦白講,就算有例假,大部分補休還是休不完就是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11 11:38:00根本就是有問題的法條,你說怎麼改?不用改啊!刪掉就好!為什麼要問怎麼修?你想把人引入你的問題?就是不淮換補休啦!
其實之前沒法條就可以換補休了補休這一條,其實跟現狀差不多,修這樣跟沒修差沒多少
作者: biggungod 2018-01-11 11:51:00
該怎麼改又不是選民該想的,我只想我要不要改選別人就好
作者:
pent (有人試我的密碼,幹)
2018-01-11 12:08:00kmt陳雄文版,可以換補休,半年內要休完
作者: jerry4431 2018-01-11 12:19:00
當勞動部不幫勞工 可以廢了...勞基法保障勞工?哈哈
作者: bdong (佑) 2018-01-11 12:19:00
選人出來是來解決問題,不是講幹話的,難道老闆請你來還要幫你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