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8-01-12 03:25:44※ 引述《milk7763 (甘摳郎)》之銘言:
: 我完全不知道你在釐清什麼焦點
: 勞工加班不給加班費換補休
: 結果從1.33/1.66變成1
: 等於勞工損失了0.33/0.66的加班費
: 看得懂嗎?
: 明明加班了卻只換1的補休
: 因為延長工時用正常工時放假替代掉
: 結果有人說工時減少!?!?
沒錯 總工時會減少
因為主計處調查是用雇主報稅時的項目去統計 一般工時跟加班工時
結果這次修法最後協商的32-1條 背刺蔣萬安就算了
還會讓雇主合法的用補休代替加班費
這樣被統計出來的工時就更短了 責任制工程師表示:
台灣將不會成為過勞之島
這個在蔡英九下台那年會被拿出來講是她的政績
你還不跪下來大喊金主進步黨 萬歲
: 你根本不需要舉例,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 前面宣稱減少工時是怎麼來的
: 是犧牲勞工加班費來的
: 所以我不知道你要釐清什麼焦點??
: 也不知道你舉這個例子是要證明什麼?
: ※ 引述 《benpanyen (華飛)》 之銘言:
: : 我來說一下為什麼總工時會減少
: : (這應該是跟原本加班不補休的情況比才減少,但是薪水也會減少
: :
: : 假設原本正常工時 270hr,時薪100NTD,加班30hr,只能給加班費。
: :
: : 總工時270+30=300。
: : 總薪資270*100+30*100*1.33=30990
: :
: : 所以平均薪資是 30990/300 = 103.3NTD
: :
: :
: : 修法後~
: : 現在原本正常工時270hr,時薪100NTD,加班30hr,可以補休不用給加班費。
: :
: : 總工時270+30-30=270
: : 總薪資270*100=27000
: :
: : 所以平均薪資是 27000/270 = 100NTD
: :
: : 這樣子算的話總工時是會減少的,但平均薪資也下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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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引述《milk7763 (甘摳郎)》之銘言:
: : : 這邏輯我不太懂
: : : 勞工加班(工時↑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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