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勞基法修出來 其實也沒有很差啊!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8-01-12 11:46:07
※ 引述《hidog (.....)》之銘言:
: ※ 引述《hidog (.....)》之銘言:
: : → eleta: 有人要錢有人要休這種邏輯對有些人來說確實太複雜了 01/12 01:44
: ^^^^^^^^^^^^^^^^^^^^^^^^^^^
: 要補休還加班加個屁,準時下班不就好了
: 現在爭取的是政府不應該放任企業讓勞工狂加班
: 整天加班是有時間照顧家庭生小孩喔,難怪生育率那麼低
: 還有,補休最好是休的到啦,護航的是第一天在台灣上班嗎
不會歐,這次修法補修你應該休的到,就是加班費不用談了
傳說中想要多加班賺加班費的員工,你最好祈禱你服務的公司
沒有淡旺季之分,全年訂單量都很充足
沒有時間給你補休,只要有淡季給你補休
你就別想要再見到"加班費"這三個字了
這次勞基法修法 最成功就是勞資協商換加班費為補休
旺季加班,淡季補休 連無薪假都不用了
要放無薪假還得通報,我通通安排你們在旺季加班
在淡季補休
你他媽的最好以後不要讓我看到,政府把"無薪假"減少了
當作政績
旺季的短期人力需求 變少 旺季老闆的加班費支出變少
對於有淡旺季的產業 老闆爽翻了
有勞工要錢 有勞工要休這件事 很抱歉 這不是勞工
說了算 是"勞資協商"說了算
你們以為加班修法以後除了換錢,還可以選擇換補休?
別做夢了
這一條是給有淡旺季的老闆,旺季加班不付錢
淡季沒訂單叫你補休用的
懂了吧
作者: cvccvv (cv)   2018-01-13 08:15:00
可是現狀就是這樣換補休不是??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8-01-12 11:47:00
那又怎樣 不然你要投KMT嗎
作者: wei770702 (BladeRunner)   2018-01-12 11:49:00
你幹嘛自己回0.o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8-01-12 11:50:00
小劇場很多喔XDDD 推一個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8-01-12 11:51:00
忘了換帳號喔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8-01-12 11:51:00
對歐 我直接修在本文不就好了 太冷腦袋都遲鈍了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1-12 11:54:00
不用說人家什麼小劇場啦, 政府開了一條大路給資方規避
作者: nqj (黑貓)   2018-01-12 11:55:00
老闆旺季省加班費,淡季省水電費,超爽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1-12 11:55:00
加班費, 每個中小企業老闆依定樂得依法辦理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8-01-12 11:56:00
我支持這篇喔 只是開開玩笑啦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1-12 11:56:00
以上我們都同一人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8-01-12 11:57:00
兼職派遣工會增加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1-12 11:59:00
還要經過資方同意才說得算,勞動基準法應該正名為勞資協商法,勞動部改為勞資部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8-01-12 12:01:00
只有同意欄位可以勾的同意書看過嗎 協商不就是等同通過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8-01-12 12:01:00
所謂修法彈性大增 就是幫老闆開巧門 政府勾結奸商 剝削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8-01-12 12:02:00
想勾不同意 先填自願離職吧 不合法? 你有本錢告老闆到輸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8-01-12 12:03:00
要養家的勞工 淡季不可能休長假 會找第二份工作打官司請律師就要五萬 等於基層勞工兩個月薪水 敗訴機率高最後就是離職不幹了 失業率增加蔡英文說自己去跟老闆講 那要政府幹嘛? 立惡法保障老闆勞基法=黑奴法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1-12 12:18:00
就算告到老闆輸 勞工還是輸勞工要的是更多穩定的收入 告贏已經與舊僱主鬧翻做不下去也沒有新僱主敢用結果勞方最佳解還是在鬧翻前自己乖乖走人 期待下個僱主剝削少一點 勞資協商的明目是100%保障雇主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1-12 12:25:00
勞基法本是建立在勞資不平等上做為保護勞工的法律 怎麼會改到什麼都推給勞資協商?勞基法不就是讓勞工不被資方強迫協商的武器嗎?
作者: Jerry1202 (JJ)   2018-01-12 12:55:00
這樣淡季放的就是"有薪假"呀
作者: SkyBearV (天殺熊)   2018-01-12 12:56:00
樓上算術不好哦原本的無薪假 旺季加班8小時 拿到本薪*1.33~1.66現在用補休1:1 挪到淡季放補休 拿到本薪+本薪(1+1)就是個無薪假變種無誤待遇還更差(加班費0.33~0.66被吃掉了) 而且還合法...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8-01-12 13:36:00
補休的概念就是 你把未來的工時拿到今天晚上也就是 你未來工時已經減少了 你未來的工時的薪水今天晚上也拿到了 那你未來補休的時候 當然就沒薪水所以呢 你總工時不變 頂多就是你把未來的工時(薪水)移來今天晚上 幫你老闆省加班費同時方便他淡季時叫你不要來上班安ㄋㄟ你舞頌摸所以 想要多加班賺加班費的那一群 傳說中的勞工現在 都去哪裡了?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8-01-12 13:54:00
那不然要怎麼改?強制規定只能給加班費不能換補休?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8-01-12 13:55:00
問我的話 我會希望要強制多付0.33工時的薪水你老闆一樣可以調控淡季少上班 旺季多上班 但是你讓員工每天工作超過八小時 那就得多付出一點代價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8-01-12 14:00:00
可是淡季少上班不就是給員工放無薪假?收入一樣不會增加啊?
作者: SkyBearV (天殺熊)   2018-01-12 14:01:00
補休是哪時候加班的就照算阿(該1.33或1.66)還要人教哦?但是這樣也不過是跟現在無薪假水準持平而已 而且還要提高違反的罰則&落實勞檢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8-01-12 14:02:00
總體會增加 你未來的工時移到今天晚上 變成1.33工時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8-01-12 14:04:00
加班可以乘1.33,無薪假的時間也可以乘1.33回來,有差嗎?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8-01-12 14:07:00
我不是很懂你的意思 補休是把未來的工時移到今天晚上如果已經淡季叫你執行補休還不夠 還要你放無薪假那就是另一個故事 跟 這次修法關係不大了
作者: SkyBearV (天殺熊)   2018-01-12 14:09:00
假設旺季加班8小時+無薪假8小時領的薪水:本薪(基本8小時)+本薪*1.33or1.66(加班8小時)+0(無薪假)一樣旺季加班8小時+淡季補休8小時領的薪水:本薪(基本8小時)+本薪(淡季補休8小時)你跟我說兩個領一樣?兩個工時可是一樣多的哦這是比無薪假還慘的政策耶 居然明文合法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8-01-12 14:20:00
樓上 你抓到重點了 所以我說 有淡旺季的老闆爽翻了
作者: SkyBearV (天殺熊)   2018-01-12 14:27:00
無薪假得諾貝爾獎被笑翻 那這個1:1補休要得什麼獎啊?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8-01-12 14:28:00
這個梗 埋得比較深 到目前為止還沒發酵 所以可能還有人 覺得這個法這樣修的好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8-01-12 14:33:00
(舉手)我有問題,"無薪假"真的沒有收入嗎?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1-12 14:35:00
這個法是功德院力推的, 福澤會迴向給你的先人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8-01-12 14:35:00
無薪假有收入,月薪不能低於最低工資,而且也有勞健保。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8-01-12 14:38:00
回d大,我的意思是依照你強制放加班費的概念,老闆還是可以在無薪假的時候扣回來,或者乾脆減少年終獎金、考績獎金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8-01-12 14:39:00
那就不在這個修法範圍之內了.. 我的建議是 討論還是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8-01-12 14:39:00
這樣不管法律定怎樣,老闆還是可以控制人事支出不是嗎?
作者: SkyBearV (天殺熊)   2018-01-12 14:47:00
無薪假未低於最低工資前是沒收入的 低於時平均下來是有少少的收入 如果無薪假哪邊不為0 哪更能突顯補休制度的爛了(差距更大)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1-12 14:47:00
這樣說好了, 朝九晚五的班跟晚九朝五的班會一樣嗎?這次修的法就是認為這兩種班是一樣的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8-01-12 14:49:00
最噁心的是 他都交給勞資協商去處理 甚至不願意假裝一下 推行工會 由工會處裡因為老闆有交代 老闆不喜歡工會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8-01-12 15:19:00
以前淡季會給你無薪假
作者: cvccvv (cv)   2018-01-12 17:53:00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所以和無薪假一樣嗎??補休的時候連平常的薪水都沒的領這樣嗎?
作者: SkyBearV (天殺熊)   2018-01-12 18:42:00
我在樓上不是算給你看了補休就領一般薪水 本來可以在加班時領1.33~1.66倍目前無薪假制度:本薪+本薪*1.33(加班)+0(或許更高)未來補休合法制度:本薪+本薪(加班挪到補休)意思就是 你白加班了 加班=做白工 領的薪水跟沒加班一樣補休=有薪休假 但是從加班換算過來的比值是1:1跟無薪假比起來 加班額外領的0.33~0.66被老闆吃掉了而這一切都合法哦(修法實施後)...以前罵無薪假罵的要死 現在卻說比無薪假還爛的政策很棒?假設底薪2萬5 這個月加班32小時 全換補休 還是領2萬5下個月工作少 老闆每個禮拜給你放補休1天 你還是領2萬5換個方式說 把加班費用1:1的方式 在無薪假期間給你...上句的"無薪假"改成"補休"
作者: mantislin (mantis)   2018-01-13 00:47:00
sky兄所言精闢!加班酬勞和公務人員加班酬一樣!
作者: alfo (享受孤獨)   2018-01-13 06:56:00
不支持法案可以不要投民進黨啊
作者: lucandy09 (LUC)   2018-01-13 11:19:00
想維持現狀 那選民進黨幹嘛?
作者: cvccvv (cv)   2018-01-13 13:08:00
沒錯啊,但是"沒變"和"改差"是不一樣的
作者: SkyBearV (天殺熊)   2018-01-13 21:47:00
請先配合之前的罰則調降 然後再來考慮雇主是否遵守再來說是否有變差"重罰2萬" 再配合 "強制補休" 退路都想好了"提高勞基法罰鍰 勞動部官員憂中小企業負擔不起"<=新聞再來2015的修正草案 規定6個月內要休完 不然強制換錢以及另一個黨提出的1.33補休 現在全部都往資方靠攏陋習就地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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