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引用管的和陳的手稿在先,
管和陳再引用學生的,這樣算是解答嗎?
這樣變成自己引用自己,更加胡鬧,並不是解決先後就解決一切。
現在要解釋自己引用自己是否屬於合法之引用,
自說自話自己套招的論文根本無效。
udn 不知道它扒出了一糰大糞來當証明。
是誰丟臉誰死定了,等著看吧。
※ 引述《diefishfish ()》之銘言:
: 糗大了!烏龍抹黑管中閔 證據出來打臉囉
: 管的和陳的手稿在先
: 前面抄後面的
: 哈哈哈哈
: 民進黨這次丟臉丟大了
: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948985
: u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