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增加工時上限,算是立惡法嗎?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8-02-03 19:11:16
要抄的話,可以不要只抄一半嗎?
美國基本薪資每小時10.5美元
要是企業沒做到就重罰145萬美元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628/1149780/
看看那報導中37位員工,受賠償91萬美元,台灣還只有2萬台幣...
另外,你提到的「專業人員」可以責任制,他們可是有特別列舉哪些人是可以適用
https://i.imgur.com/NpcUZda.jpg
主要都是白領階級,可不是隨便誰都可以做責任制喔
※ 引述《yoyoruru (哇系笨阿佑)》之銘言:
: 美國影集看天下嗎,看到氣哭!?
: 是啦,美國是先進國家龍頭
: 但美國的公平勞動標準法嘛...
: 台灣今天照抄的話,你就會感動到痛哭流涕嗎 XD
: 不~絕對不會
: 我想蔡英文今天拿美國的版本出來照擺上去
: 哈,你應該會氣到不只哭出來,大概還會吐血兼昏倒
: 每週工作40小時,超過1.5倍薪水,加班時數"無上限"+"協商"
: 另外設有專業人員豁免,年薪達某個數字的專業人員(現47000鎂)
: 基本上就變成責任制,沒有加班費
: 美國偉大,不是他們勞工相關法律定的嚴
: 而是他們的勞工,不把自己打從一開始,就定位在弱勢
: 一直惡法惡法
: 看清現實吧~把你口中世界各先進國家的勞動相關法律
: 一字不漏的照抄套用
: 你會發現,台灣的勞基法的確是惡法
: 對資方而言
: ※ 引述《greed720 (錐子尾小雞籠)》之銘言: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time_continue=3&v=xPdZYuFDuGg
: : 剛才看了美國影集,新聞編輯室裡面的片段,
: : 橋段是台下的觀眾發言,希望台上的三個人用一句話解釋為何美國是最偉大的國家,
: : 前面兩個人都講得很理所當然,結果第三個人爆氣說「美國根本不是最偉大的國家。

: : 舉了一堆例子,美國識字率排第7、數學排27…等等,只有三項是世界第一,
: : 監獄人口比例、相信天使的成年人數量、國防開支,
: : 後面主角語氣緩和下來,我們曾輝煌過,因合乎道德而立良法,因違背道德而廢惡法

: : 我們要消滅的是貧窮,不是窮人…
: : 看到這裡我哭了,
: : 蔡英文修法增加工時上限,很明顯的就是違背了道德,
: : 她怎麼可以這樣用惡法來欺侮人?
: : 全世界那有先進國家是用修法來增加工時的? 我真的氣哭了。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8-02-03 19:14:00
要是企業沒做到就罰145萬美元? FLSA可沒這樣規定呀 XD
作者: urgrandpa (林鄒公)   2018-02-04 17:34:00
美國基本薪資10.5是哪個平行世界的美國?
作者: SkyBearV (天殺熊)   2018-02-04 20:29:00
各州法律不同 有的州最低還高達15鎂呢但是各州法律不能低於7.25鎂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8-02-06 05:22:00
行政職就包含了99%坐在辦公室裡面的員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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