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一定是對的
: 勞工本來被承諾該給的 沒拿到已經很幹了
: 還一堆資方跟DPP打手在那講 你從來沒拿到阿
: 根本不是損失
: 這不是話術是什麼?
: 而休息時間應該有幾小時 其實這很多討論了
: 這跟人的身心安全是有關係的 根本不用去爭辯什麼8小時多好
: 你們喜歡休8小時後就再上班 你們想幫DPP講話
: 那是你們的自由 但別逼其它人也想跟你們一樣
: 去對自己本來被承諾到 休息時間被保障到
: 卻又被拿走不認 還要跟你們一樣吞下去
: 其它連上幾天班這些真的沒什麼好講了
: 最會溝通的政府 勞工是我心裡最軟的那一塊?
: 我呸
以我的例子而言 周工時80hr 年薪百萬
前幾年常常連續15天上班
簡單來講 賣肝換錢
勞基法一修 工時固然降低 可是薪水也沒有之前多了
反倒覺得之前的日子比較好過........
真不知道有些人該該叫說勞工一定要被政府保護是哪來的
我寧可不要被政府保護 這樣薪水還比較多
自從我發現過勞死大概一年只有10-50個 台灣勞工約8000000人之後
發現過勞賺錢還比較划算 就算考慮了中風長期癱瘓風險之類的
而且也有保險cover
版上一味說底層勞工需要工時限制
結果我的錢變少了 根本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