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容積是公共財,不如說居住人口數才是真正的公共財,
假設現在台北市的居民數目不變,房屋全部變兩倍高,所有人的使用容積都變兩倍,
交通擁擠程度,教育資源基本上都不會有變化,只有雲梯車等高空救援設備需要增加,
總的來說公共資源消耗並不會增加多少...
容積增加可能會增加入住台北的人口,
但事實上容積不增加,也是有很多人將房屋隔成多間小套房,
在容積沒增加的狀況下增加了居住人口,各種公共資源消耗照樣增加
如果真的要限制公共財消耗,管制人口數遠比管制容積更直接有效
但問題來了,當以往大學以分數當門檻來排擠低分的學生進入就讀時,
政府是否該以財富門檻來排擠低端人口入住台北市?
還是應該用抽籤決定誰能入住台北市?
然後嚴格執行戶口調查,沒抽到籤或沒買到居住配額而有居住事實的抓到嚴懲?
在我國當今民主文化下,這幾乎是不可能執行的天方夜譚,
也就是說公共財消耗註定是不可能減少,容積限制只是讓住民住的很不爽很不安全,
難以減少多少願住人口進入台北市居住
既然如此,何不大幅開放容積率,特別是既有捷運運量尚未飽和的站點周邊優先開放,
然後把房屋稅降到0,少掉的財政收入全部從地價稅調高那邊補回來,
同樣容積低層樓的屋主將會負擔比高層樓的屋主多倍的地方稅,自然會增加都更誘因,
當然考量高樓消防救援能力,還是可以限制樓房最高容許高度
話說回來,
國人即便知道安全帽與安全帶可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後的死傷機率,
如果沒有罰則很多人可能都會存有僥倖心態
即便現在有罰則,在一些執法密度較低的地區也是很多人違規
地震震垮房屋的機率相較於交通事故發生機率如何?
都更期間的不方便程度又遠遠超過騎車戴安全帽,搭車繫安全帶,
如果沒有誘因與有效懲罰,最好是有人會有高度意願進行都更,
當然政府應該也要有成本效益分析,
各種強度地震發生機率如何? 房屋被震垮機率如何? 震垮後死傷機率如何?
全面都更的各種社會成本如何? 不是只有政府預算才值得成本效益分析
如果社會成本效益值得,政府要嘛全額補助要嘛提高誘因到讓都更使命必達
如果社會成本效益不足,政府可採取差額補助,讓願意花更多錢住更安全的人都更
至於有人可能會說人命無價? 鐵路平交道造成的死傷屢見不鮮,是否該全面高架地下化?
搞不好救回的人命比同樣的錢花在都更上救回的人更多?
當然沒有經過精算在下也不知道確切答案就是了 XD